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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2022-11386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县前街县府大院1号楼105室,电话:0577-63732019,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党委好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49/index.html)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788条,重点领域以及设置多个专题共更新各类信息5686条,其中工作信息类占75%,其次是民生事项类10%,再次是政策文件类15%。2021年以来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调查等活动6次,向公众征求规范性文件意见52次。我县针对决策、管理、服务、结果、执行全流程展示,制作了“重大决策”、“规划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专题栏目,做到集中展示,精准推送,同时着重对财政信息、疫情防控、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进行梳理和展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2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专人负责,规范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各个环节,做好收件日期、办理流程、送达日期等全过程信息的登记归档,确保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1月份至今,平阳县政府本级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22件,已办结122,提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件(未审结),提起行政诉讼案件8件,维持8件,被依法纠错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印发《关于印发平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用制度建设保证《条例》以及省、市政府最新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发出的信息无负面舆情风险。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对文件进行解读,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4条,制定政策解读28条,其中文字解读6条,图文21条,动画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始终坚持把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提高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影响力。二是出台《平阳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平政办〔2021〕80号)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均需按要求及时备案录入系统。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2021年度乡镇考绩办法》对所有的乡镇和机关单位进行考核。政务公开科重新上述文件制发了《2021年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以及各个乡镇进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2021年1月份至今共发布整改通报3期,对实时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整改反馈。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把关新增政务新媒体,出台《平阳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平政办〔2021〕80号)全面规范了我县所有机关单位政务新媒体运营要求和制度,用制度强化了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每年年初,县政府办公室研究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会议以及每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积极研究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每月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全面整改完善。通过在政府网站设置调查问卷开展社会评议,有针对性做好完善工作。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6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25

行政强制

3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156.58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0

2

0

0

0

0

1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1

2

0

0

0

0

9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0

0

0

0

0

1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8

0

0

0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做得还不够,扩大群众参与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以督查促整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