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  
| 智能问答 | 老年版
中国政府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索引号 001008003008044/2022-129429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水头镇
生成日期 2022-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水头镇人民政府工作职权职责

机构全称 水头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李崇榜
机构地址 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 联系方式 0577-63854506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00~18:00)。
机构职能

1、镇人民政府是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镇级国家行政机关。

2、镇人民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镇人民政府向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镇人民政府服从国务院、省、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依法行使职权。

3、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⑴执行镇委、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决定、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规定,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⑵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各办事处的工作。

⑶变更和撤销所属工作部门和办事处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决定和其他行政行为。

⑷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⑸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城乡建设、劳动人事、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宗教等行政工作;

⑹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⑺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广大人民群众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

⑼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批评、意见等事项。

⑽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⑾协助设立在本镇区域内不属于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先进工作,并监督他们遵守和执行法律和政策。

⑿办理上级国家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阳发布
平阳发布
浙里办下载
浙里办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