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2-129749 主题分类 文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平阳县开展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2〕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开展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文化市场的平安稳定和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有利于群众利益、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原则,彻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促进平阳县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进一步营造我县良好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广大群众营造健康平安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工作目标

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平安建设、除险保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标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秩序逐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环境得到改观,娱乐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重点

全面摸排我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状况,加大对无照无证、证照不齐全的歌舞娱乐场所查处力度,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后守法经营;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能、程序,通过联合执法采取各种措施查处取缔,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实现整治行动目标。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以下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

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由各乡镇组织辖区内娱乐场所业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方针政策,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发放各相关审批手续办事指南。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宣传整治目标、要求及重点内容,引导文化娱乐场所自觉规范、合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合法经营光荣、违法经营可耻的法治社会氛围。

(二)精准摸排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

1.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对辖区内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详细了解场所面积、场所设置情况及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形成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台账(附件3),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准备,确保专项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及时共享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线索和失效证照(含撤销、吊销或注销证照)名单,全面摸清、动态掌握无证歌舞娱乐场所底数,逐一建立“证照不全”场所档案,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清数明。同时通畅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的个案线索,要立即落实检查处置,将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推向社会共治。

(三)联合行动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各成员单位(附件1)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司其职、统筹力量,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未完成整改的娱乐场所紧盯不放,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要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活动,由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派一名副科级领导分三组带队,对拒不配合的,采取责令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拒绝、阻碍各部门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部门在联合执法查处取缔过程中既要主动行使各自执法权,又要形成有效的乡镇间区域联动、乡镇与部门上下联动和部门与部门协作联动的反应机制,实现联防联控联动的整治效应。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无证照歌舞娱乐经营场所是否被彻底取缔,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源头管控。关口前移,针对歌舞娱乐场所等特殊行业许可要求,梳理证、照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提前告知申请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避免出现有营业执照却不符合办理许可证件等问题,探索建立联合审批机制。

2.网格监管。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强领导,网格化监管歌舞娱乐场所。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歌舞娱乐场所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分析形势、对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协调重大案件查办。

3.常态整治。各乡镇要每季度组织一次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摸排清查并及时报送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联合查处取缔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确保查此项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防止“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整合部门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推动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承担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它成员单位工作需求,不回避突出问题,勇于亲自上阵攻“山头”、解难题,务求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无证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10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报送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化市场行政大队陈维莉处),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及时向县文旅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实现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无证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发动群众参与整治行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例通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纪律监督。各成员单位要严明纪律,严禁推诿扯皮、通风报信,对知情不报、巡查和制止不力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对专项行动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应当积极会商、妥善处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信息上报和情况通报工作,对取缔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告。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整治业务主管部门及各乡镇于11月30日前向县文旅委办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陈维莉;联系电话:681726)。

附件:1.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整治专项组成员单位

2.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整治专项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3.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1

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整治专项组成员单位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扫黄打非办)、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附件2

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整治专项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附件3

平阳县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台账

单位:                                                                              填报日期:

场所名称/招牌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场所面积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发照日期

无证无照类型

备注























































此表格由各乡镇填写,并做好存档。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