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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1日在平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审计监督现代化先行,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贡献审计力量。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县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4个,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30443.52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3090.4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32条。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牢牢秉持为民服务宗旨。2021年民生支出70.6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5.1%。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保等民生领域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只增不减,低保保障标准实现全市统一,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25元提高到260元,城乡医保财政补贴标准从890元提高到990元,一系列举措,持续助推“扩中”“提低”工作。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梳理整合全县涉企系列政策,有序引导我县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工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区域经济带动力和领导力,刚性兑现各项涉企财政优惠政策6.34亿元,惠及企业3169家。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安排疫情防控经费1.5亿元用于基建、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有力支持防控工作。向51家企业下达稳岗补助510万元,鼓励企业留员工稳岗位。拨付疫苗费用及接种费用1.12亿元,实现全民新冠肺炎疫苗免费接种。

一、县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9亿元,支出117.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51亿元,支出132.5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28亿元,支出40.01亿元,滚存结余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7亿元,支出0.27亿元。

对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财政机制改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一是已缴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10904.76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国库。二是5个财政专户2021年度利息收入82.9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资金效益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结算户活期存款7872.96万元未享受银行协定存款利率。二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717.26万元未及时下达。

(三)项目库信息不准确。一是2021年度33个项目安排预算指标31905.46万元,但在项目库中申报金额为13081.17万元,相差18824.29万元。二是16个项目在项目库中申报金额为0,实际安排预算指标6199.9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未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抽查10个单位发现,9个单位在安排2021年度88个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时,未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

二是政府采购合同未及时签订。抽查10个单位发现,6个单位19个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后签订。

三是政府采购合同未及时公告。抽查10个单位发现,9个单位10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超100天仍未公告。

二、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县6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重点核查县农业农村局等8个部门,涉及预算拨款资金22.1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存在个别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和个别部门等问题。

三、民生项目及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平阳县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19年至2021年平阳县储备粮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粮食局有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提出地方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并下达给县粮食收储公司,对县内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定期的监督检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一是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粮食应急体系管理等机制未及时修订,军粮应急供应预案未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二是粮食安全应急演练未组织开展。三是各应急粮食供应点、加工点、粮情监测点、运输企业均未按规定办理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补助经费申报手续。

2.储备粮存储管理不规范。尚未建立代储粮监管制度和空仓检查制度,未建立远程监控中心,且未在省外代储企业(山东省菏泽市粮油中转储备库)安装监控。

(二)平阳县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审计情况。

对平阳县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政府重视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制度建设,先后3次对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有效规范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设置、项目后评估管理、履约管理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标准地”全周期管理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县工业强县办未将土地出让时间、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固定投资强度、税收、能耗等纳入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2.23家企业违约出租厂房。抽查发现,23家企业建成的厂房用于出租,出租面积11.56万平方米,占建筑面积19.88万平方米的58.15%。

(三)平阳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平阳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至2021年平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部门各项政策要求,积极使用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推进和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个别城建“4+1”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有待加强和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程度不足等问题。

四、乡镇审计情况

围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对昆阳镇、凤卧镇、闹村乡等3个乡镇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财政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积极统筹谋划,认真履职尽责、有力地推动了本乡镇改革发展。审计发现主要存在涉企收费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闲置时间过长和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五、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对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公投)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公投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公司实体化运营进程,理顺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250万元企业资金存放未按照规定集体决策。2019年,鳌江自来水分公司、昆阳自来水分公司分别违规将公司存款950万元和300万元转存其他银行。

(二)违规报销员工住院费4.5万元。2019年至2020年昆阳自来水分公司员工多报销医药费4.5万元。

(三)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县公投注册资本金1.1亿元,下属6家分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未按《浙江省审计工作规定》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下半年以来,县审计局对平阳县二医迁建工程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在推进项目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项目总体较为顺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1.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如昆阳镇104国道南连接线1号桥工程等3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涉及金额1892.10万元。

2.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如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中,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跟踪审价单位未对46张工程联系单变更内容签字确认。

(二)质量管控不够有力

1.建设项目未按图纸施工。如平阳县南拳文化园项目,文化园内路面中间部分实际采用厚度为30mm厚花岗岩替代图纸要求的50mm厚规格铺装。

2.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养护。如平阳县南拳文化园绿化工程约定养护期为两年,经现场查看,在养护期内已杂草丛生。

(三)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如县公投负责建设的94个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均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6月底未办理竣工价款结算。

七、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县审计局建立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司法机关的协同协作机制,强化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本报告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6起,上一报告年度问题线索在本年度有处理结果的7件。截至2022年6月底,相关部门已查处9人次,党纪政务处分4人,追回国有资产损失535.26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坚持财政绩效理念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提升资金配置效率。

(二)强化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提升重点领域保障能力。压实扶贫、就业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补齐制度短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落实政府重大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督促各中介机构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项目建设优质高效。

(三)健全整改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为抓手,全力防止同类问题同点再生、异地发生;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屡审屡犯,促进部门规范化管理和依法依规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