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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32/2022-129346 主题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传媒中心
生成日期 2022-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转播台:

为加强本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防范固定资产管理风险。经研究,决定印发《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资产管理,防范资产管理风险,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平政办〔2019〕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部门

中心办公室负责单位各类资产的采购及验收,计财科负责单位各类资产配置计划、台账、保管、处置等工作。

二、资产配置

1.资产配置应当遵循厉行节约、节能环保、调剂优先、共享共用、严格标准、预算约束、资产存量与增量挂钩的原则,科学、有计划地进行配置。

2.严格执行《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和软件配置标准》的规定,合理统筹安排本单位通用设备、家具的配置,不得超标准、超数量配置。

3.纳入计划并预算的资产配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

三、资产管理使用

1.办公室应当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计财科登记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台账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保管人或管理人,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2.单位资产使用部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具体使用资产的部门,其职责包括:落实使用保管责任,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定期盘点;定期保养,合理使用。

四、资产处置

1.单位内部调剂使用固定资产,由计财科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或审批,报单位负责人备案或审批后执行。对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

2.报废固定资产,应当履行相关手续,按审批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经审批报废的资产应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

五、资产清查

1.计财科、办公室、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定期对账,至少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台账与财务账核对,资产总账与明细账核对,各类账目与实物核对,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由计财科牵头,对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填写实物盘点表,与资产台账记录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