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 住房城乡建设  > 公示公告

关于“锦鹤嘉苑”拟命名的公示


根据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单位上报的“锦鹤嘉苑”拟命名称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即2022年11月10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建筑物类型拟命名称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向平阳县住建局反映。(平阳县住建局行政审批科,联系地址: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室,联系电话:63735027)。

汉语拼音

基本概况

地名含义

申报单位

锦鹤嘉苑

jinhejiayuan

项目用地位于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片B-64-02-1地块,南侧隔公共绿化带与昆水公路相望,西侧与东侧均为规划河道,北侧为空地。

锦:比喻美好的事物,寓意开启美好人居

鹤:一指鹤溪,也有和合如意、前途无量、延年吉庆之意

嘉:本义为美好,引申为幸福快乐的美好家境

苑:花园园林般的美宅

平阳县蓝宇建设有限公司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