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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全镇稳定和经济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量化细化闭环管控措施,全面做好凤卧镇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增强底线意识、强化风险担当,以对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疫情信息监测,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全力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凤卧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 1、建立凤卧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办六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办六组”人员名单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谭卫凯 副主任:胡宏参、李顿 (二)管控组 组 长:肖达盖 副组长:马显松、陈祖益、郑文宏、侯爱丽、林日传、黄妙、叶包亮、叶高宇 成 员:经济办、社会事务办、农办、建设办、红旅办、市监所、综合执法、综合信息指挥室、宣传办、水头所、交通办、卫健办。 (三)医疗卫生组 组 长:谭卫凯 副组长:胡宏参、郑群 成 员:卫健办、卫生院。 (四)宣传组 组 长:郑莎莎 副组长:黄妙 成 员:宣传办、卫健办。 (五)物资保障组 组 长:陈 云 副组长:郑文宏 成 员:经济办、财政办、市监所、交通办、卫健办。 (六)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组 组 长:陈 云 副组长:叶高宇 成 员:市监所、经济办、水头所、交通办、农办、卫健办。 (七)督查组 组 长:黄可会、陈顺汇 副组长:雷楠楠、张小燕、白蕾 成 员:纪委、党建办、考绩办、卫健办。 2、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每日分析研判会议,压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确保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预防到位、处置有效,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 三、重点场所健康防护要求 (一)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各岗位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送医。规范做好从业人员防护。 2.在相关场所入口处对所有进入人员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市场出入口处应当配备免洗手消毒液,张贴明显的洗手提示,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或其他洗手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场所内通风换气。 3.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做好重点经营区(如宰杀加工区)的隔离防护,严禁贩卖野生动物。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密闭化清运工作。 4.每天定时对门把手、电梯按键、扶梯把手、称量工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拖布和抹布等保洁用品应当专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处理。 5.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宣传疫情防控等的健康知识,市场环境卫生制度上墙。倡导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以及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二)广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室外场所。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2.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密闭化清运工作。 3.工作人员做好手卫生,佩戴口罩,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4.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或大屏幕,提醒入园游客、工作人员遵守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三)理发室、美容院等场所。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督促员工在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2.在入口处对所有进入人员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加强通风换气。保持门厅、收银台和顾客等候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3.做好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各类场所要做好日常消毒,顾客使用的工具(包括理发器、话筒等)和公共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4.减少场所内人员密度,推广网络、电话等提前预约服务,控制全天人流量和单场次人数;提醒顾客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采用非接触方式扫码付款。 5.要求工作人员保持工作服整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6.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宣传。 (四)餐馆、民宿等服务场所。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督促员工在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2.定期对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加强对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有条件的配备免洗手消毒液、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3.对所有进入人员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排队等候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医疗卫生机构。 1.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定期进行重点场所巡查;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督促员工在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2.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都要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在服务台、就诊台等等候区设置“一米线”,提醒咨询者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到一人一诊室就诊。 3.医院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配备免洗手消毒液,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手消毒。 4.所有人员应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消毒。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5.自医疗卫生机构返家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更换外衣并尽快清洗。 (六)学校。 1.制定应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在校门口等处设立临时处置区。 2.定期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日常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工作。 3.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就医。 4.合理安排集体活动。学生在校期间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5.避免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师生赴外地旅行应做好报备。 (七)养老机构。 1.制定应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入口处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健康档案。每日对老年人及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加强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监测,身体不适的做好防护后及时送医。 3.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老年人在居室内不需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时应随身备用口罩,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时及时佩戴。 4.控制探访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亮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5.定期对养老机构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加强重点部位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强居室、办公区域、食堂、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场所通风换气。 6.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卫生间应干净整洁,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密闭化清运工作。 四、聚集性活动健康防护要求 1.严格控制活动人数,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100人以内。活动期间,参加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规定。 2.举办主体应在会议或活动开始2周前开展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提出的防范措施,应及时跟踪落实。 3.活动场所须提前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和用品,包括消毒药械、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液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干手纸、垃圾桶等。 4.所有人员进入会议或活动场所均须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亮码测温正常者方可出入;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实名登记等措施。 5.会议或活动期间尽量保持自然空气流通,优先采用开门、开窗等自然通风形式,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消毒和空调使用具体参照《浙江省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省疫情防控办〔2020〕117号)等规定执行。 6.落实错峰就餐、增设物理隔离、分餐等措施,控制就餐时的人员聚集。 7.举办主体要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守“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等卫生规范,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活动期间不扎堆、减少聚集等。 五、对个人的健康防护建议 (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的人员。 1.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采购人员等。 3.在养老院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进入机构的外来人员。 4.超市、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5.银行及政府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6.药店、理发店、美容院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7.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以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8.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的人员,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另: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一般情况下,3岁及以下婴幼儿不佩戴口罩。 (二)其他个人防护措施。 1.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免洗手消毒液,在上下班(学)途中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尽量缩短排队和购物时间。尽量使用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现场购票或者取票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部位或外出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湿巾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 4.前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酒店、宾馆、影剧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期。尽可能选择通风良好、环境卫生整洁的公共服务场所。在公共场所优先使用扶梯;若乘坐厢式电梯,应分散乘梯,与他人保持距离。 5.选购冷冻食品时,避免手直接触碰冷冻食品及其包装。购买冷冻食品回家后,对冷冻食品包装表面进行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 6.进入餐厅、酒店、宾馆等场所后,及时开窗通风,对公共接触物体表面等先用消毒湿纸巾消毒,并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提倡分餐制、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 7.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格执行我镇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六、加强干部职工就餐管理 按照“少外出、不聚餐”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干部职工食堂午餐实行取餐、窗口和办公室用餐。用餐时间调整为11:30—12:30,由各入驻窗口(单位)安排专人取餐。中心大厅入口处设置垃圾分类集中回收点和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箱,统一收集处理。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必须每日检测和申报健康状况,食堂从业人员上班须穿戴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每天接受晨检、测体温,并要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上班和每次加工食品前应进行洗手,并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细化落实餐具、食品安全等管理措施,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原料,不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食品加工要做到生、熟分开,所有菜肴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所有食品加工工具要放入消毒柜消毒1小时以上,确保用餐安全。 七、加强上班人员的管理工作 上班期间尽量减少窗口间、科室间非必要的活动或面对面交流、沟通情况,建议通过网络、钉钉、电话等不接触方式开展工作,推迟、减少会议、活动。 八、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在中心大厅宣传屏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科普知识及感染与预防等知识宣传,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各入驻窗口(单位)要督促干部职工认真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手册》要求,做好自我卫生防疫管理,少外出、不聚集、戴口罩、讲卫生、勤洗手,多人办公应佩戴口罩。对安保人员、清洁人员等每天体温检测上岗。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时洗手消毒,有效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 九、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根据县政府安排,防疫物资由卫健办负责采购并做好入库及发放登记,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其他物资由物资保障组协同采购。结合公共卫生响应措施合理使用防疫物资,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疫情防控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既让群众和企业舒心办成事,又让办事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不受威胁,是我们当前最大的使命担当。各位领导和各科室、各入驻窗口(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预案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强化领导,靠前指挥,通力合作,不折不扣执行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为民负责、履职尽责,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对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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