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阳县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2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
平阳县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20210615报批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