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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所(分局):

现将《2022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21




2022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五新月赛、五星月晒”为抓手,全面深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落地应用,推动全周期集成改革走深走实,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和“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全链条闭环体系,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确保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31以内。

一、完善体系建设,推动监管模式转型升级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主体责任,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制。督促使用单位全面自查,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在节假日前、重新启用前、极端天气前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全面自查情况,确认消除事故隐患后投入使用的情况。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约谈警示制度,对于高风险预警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作业人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每年至少培训教育一次,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属地政府隐患通报制度。打通基层四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实现与乡镇政府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推进“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围绕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督导检查三个维度建立“除险保安”评价考核机制,对全县10个分局(所)实施月度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确保特种设备挂网隐患月结月清,重大隐患治理率100%,阶段性隐患治理率100%。

3.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边界。充分发挥各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或专委会作用。加强与各级安委办的协调沟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点排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联合督查检查,共同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二、夯实监管基础,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4.强化源头监管治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督抽查,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取证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的1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电梯检测机构和检测质量的监督抽查,保障电梯改革试点工作稳中提质。

5.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强化行刑衔接,重点突出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大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6.开展燃气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全县燃气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全周期闭环管控体系完成全县燃气压力管道底数梳理和入库,力争到2022年6月底前实现燃气压力管道入库率、定期检验率、监督检验率达100%。

7.开展电梯治理安全提升行动。继续推进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督促电梯维保、使用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督促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现场查验,有效防范电梯运行失控风险。深入推动保险应用,鼓励各地深化“保险+服务”应用,实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在用电梯总量的75%以上。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进一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责任,全面提升电梯维保安全质量。建立故障困人高发小区约谈和通报机制,压实物业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

8.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燃气气瓶、车用气瓶和工业气瓶充装检验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安全监管,督促充装单位规范气瓶充装行为,督促检验机构确保气瓶检验质量。开展液化石油气瓶“一瓶一保”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9.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强桥式、门式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安装(加装)情况“回头看”,重点关注停用设备再次启用前高度限位器的安装(加装)情况。

10.开展叉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防范“三区”内叉车无证驾驶、违章作业等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局试点任务,结合监管实际需求全面升级改造叉车智慧监管模组,鼓励实现叉车智慧监管模组在叉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应用。

11.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查。全面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建设充装过程安全追溯系统的应用,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将相关的充装信息上传移动式压力容器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12.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临期预警,督促企业主动申报检验,及时消除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高风险隐患,继续提高长输管道检验覆盖率。

三、发挥技术优势,引领数字监管创新步伐

13.推进阳光工厂建设。深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应用,加快“阳光工厂”建设步伐,实现制造关键工序全流程可视可查可溯,倒逼企业加强生产质量管控,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到11月底前,实现实际从事生产制造企业视频接入100%。

14.推进物联感知应用。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物联感知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稳步实施电梯物联覆盖“五年行动计划”,力争到12月底,实现公众聚集场所、住宅小区在用载人电梯物联智控基本覆盖,完成“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平台接入。试点推进锅炉、叉车等特种设备物联感知应用,开展起重机械物联感知技术研究。

15.深化“码上智治”水平。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使用单位加强赋码管理,常态化开展赋码工作督查检查,持续保持在用设备、新增设备、浙产设备赋码全覆盖。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管等相关人员开展扫码应用,重点推进电梯扫码维保,常态化保持电梯扫码维保应用率达95%以上。对有持证作业人员要求的特种设备关联相关人员信息,实现应配备作业人员的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5%以上。将扫码异常行为纳入企业“双随机+重点+信用”监管的重要因素,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四、强化风险治理,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

16.强化风险预警和处置。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进一步应用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根据四色分类管理,提升高风险精准识别能力。对于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于较高风险和中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比例。完善高风险隐患核销验收机制,对于采取停用、查封、注销等措施的,通过上传文书凭证和现场照片,确保风险隐患7日内闭环处置。

17.强化风险信用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等环节依法开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工作。按照“双随机+重点”原则,对告知承诺取证和高风险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以及高风险、公众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

五、主动靠前服务,提升社会安全保障水平

18.落实重大安保服务保障。部署开展党的二十大、第19届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专案专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有效防范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省局和市局交付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任务。

19.优化电梯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电梯综合改革试点进程,实现电梯综合改革全域覆盖。

20.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对压力管道元件等区域优势产业,在行政许可、型式试验、检验检测、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提供帮扶,做优做强特种设备制造产业。持续抓好燃煤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综合整治,开展锅炉环境保护标准专项监督检查和低氮改造燃气锅炉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做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

六、加强能力建设,形成多元共促安全格局

21.提升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建立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属地产业特点,组织开展具有实战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全县至少配备1名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B类安全监察员。

22.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应用,进一步发挥分类评价制度、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防范制度作用,持续推进分类评价系统和重大风险隐患日志管理系统覆盖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工作,全县完成免费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23.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认真落实《浙江省特种设备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台日、119消防宣传月、质量月等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到2022年底,全县至少举办“五进”活动10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