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2022年国土绿化工程及2021年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中幼林抚育)验收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阳县2022年国土绿化工程及2021年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中幼林抚育)验收服务。 (二)项目内容: 1、2022年平阳县新增国土绿化工程县下达任务数为4600亩,涉及11个乡镇、约100个图斑。2、2021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中幼林抚育)项目面积约1700亩,涉及11个村、30个图斑。 (三)项目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 ( 2020-2024 年)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0〕4号); 2、《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的通知》(浙林绿〔2022〕3号); 3、《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平阳县2022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的通知》(平政办〔2022〕8号); 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四)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验收工作要求 (一)验收依据 《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 2083-2013)、《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浙江省营造林质量综合核查验收规范》(试行)、《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DB33/T177-2014)、《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造林更新核查办法》、《平阳县2022年国土绿化项目造林作业设计》、《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及各乡镇上报的有关造林、抚育资料等。 (二)资料审核 对各施工单位自报的资料(苗木来源、施工合同、施工记录等)进行审核,检查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实地验收 1、对新增国土绿化项目采用浙江省掌上林业管理系统采集版软件,结合造林设计矢量,在数据平台上现场定位,逐个地块核实、勾绘并录入绿化面积、苗木规格、种植密度、苗木成活率及抚育措施等技术指标。2、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中幼林抚育)项目逐个图斑进行实地核查抚育措施是否到位,按设计内容检查施工合格率。 (四)验收成果提供 1、两个项目均要提供验收成果书面报告壹式陆份,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局要求的矢量数据上图及相关验收数据信息平台录入工作。 2、所有验收地块均需提供现场造林现状或抚育现状照片。 (五)验收时间 新增国土绿化工程要求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各项工作;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要求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各项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营业范围具备林业调查、技术服务、规划设计、咨询或类似范围,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熟练操作矢量数据处理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 (二)结算方式:完成验收任务无违约情况下于2022年12月份前一次性付清。 (三)特别条款:采购方在供应商验收服务过程中将组织技术力量同步进行验收质量抽查。若发现供应商验收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并返工整改不到位的,或发现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款项;若中标单位未按时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将视为违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五、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业绩简介。 4.报价清单:
(二)报价文件送达要求及时间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志。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 星期一)上午9:30。 (三)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22年 4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0号会议室。 (四)定标原则 询价小组(局人事财务科、局机关党委、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科、林业技术推广指导和森林资源保护站各派一人组成)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况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五)竞标文件有效性要求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经营范围不符合的; (6)供应商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7)本次询价,低于2家供应商报名的,应重新组织询价。 (六)其他事项 参加询价的单位代表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参与询价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采购人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且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林业技术推广指导和森林资源保护站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陈庆虎 联系电话: 13506633311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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