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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温政办〔2019〕13号)、《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温医保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及卫健部门共同组建的评估工作组已对申请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人员进行评估,现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现场评估的结果进行公示,失能等级达到重度三级以上的人员名单如下:
公示期: 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平阳县医疗保障局书面反映。咨询电话:0577-63658161。举报投诉电话:0577-58111856。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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