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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22〕101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精神,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根本,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抓手,以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公民办之间、学校之间的优质均衡。 二、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优质均衡的评估标准,成为省培育对象;2024年争取通过省级评估,并报教育部核实认定,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落实义务教育布局规划。推进新一轮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刚性与项目落地保障。各乡镇、部门要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确保相关规划项目落地,2024年全县所有义务段学校校舍场地达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全县教育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专项督导。 2.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供应。采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保证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用地。在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同时,制定供地计划,确保学校建设用地。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应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格新增教育用地环评程序,不得将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块及其周边作为教育用地。 (二)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做到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费、免试入学。继续执行公办优质高中定向生分配制度,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60%。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解决大校额等突出问题。实施消除大规模学校计划,通过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减少招生、合理分流等措施加快消除现有大规模学校问题。全面落实小学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的要求,凡立项新建、改扩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小学、初中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 5.实施教育信息化带动工程。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等远程教学平台建设,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课程资源共享、教学辅助共享。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学校教学仪器装备、标准功能室建设、图书增加与更新和教育信息化水平。 6.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暨集团化办学。分类推进义务段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大力实施集团化办学,通过学校重组、考核一体等措施,组建紧密融合型、联盟共建型、协作帮扶型、民办托管型等4类教共体(教育集团),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紧密融合型、联盟共建型全覆盖,真正把强校带弱校的举措落到实处。 (三)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7.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五防五立”育人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学生提高文明素养,树立远大志向,培育家国情怀。拓展社会实践基地,提升校外教育基地的功能和质量,培养学生勤于实践的能力。加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开展红色研学、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8.加强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开齐开足上好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配备满足课程实施需求的师资、场馆等教育资源。开展“跑操+”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养普测。实施“明眸皓齿”工程,大力推进近视与龋齿防控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课教师配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命安全教育。通过人员招聘、人员外聘、医疗机构委派、专兼结合等模式,逐步解决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医不足问题,配齐校医。 9.大力推进课程改革。以“五防五立”为核心内容,紧紧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系统推进课程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建设。深化课改研究,加强课改培训指导,完善课改推进机制。积极开展课改视导检查、经验交流、名师巡讲等活动,推广课改先进经验。 10.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对课程设置、教学用书、手机管理、作业管理、考试管理、作息时间、补课行为、托管服务、进校园项目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努力打造“轻负高质”校园。优化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托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等课后服务活动。 (四)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公平。 11.切实加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统筹解决义务段学校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持有我县《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学区100%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切实维护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将随迁子女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12.提高特殊教育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以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为原则,全县义务段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6%。保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我县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的15倍拨付。 (五)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1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开展“最美教师”评选工作,发挥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强化师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构建预防、监督和查处机制,做到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14.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制度,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落实《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校长任期目标责任管理,用好校长绩效奖励基金。制定完善《关于加强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学校中层干部和班主任队伍管理与培养。制定各层次教师专业成长计划,完善梯级培养机制。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开展系列活动,邀请在外的平阳籍名优教师助力家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15.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县教育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每学年学校学生数量变化、教师人员结构、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提出各校教职工编制调整和岗位设置意见,报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同意后,及时下达编制和岗位调整方案。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20%。 16.健全完善教师绩效激励机制。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我县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公务员工资待遇平均水平。鼓励爱心企业捐资助教设立教育基金,在优秀教师奖励、困难教师帮扶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教师幸福指数。进一步完善绩效奖励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完善新时代人民教师标杆引领机制,继续开展“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各级“三名”“三坛”和骨干教师等先进考核工作。 (六)完善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措施。 17.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切实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需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要体现教育经费同步增长要求。完善生均教育经费、教育人员经费、基本建设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加大向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力度;鼓励乡镇增加对义务段学校的投入。 18.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综合治理。健全义务教育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大安全经费投入,配齐配足安保人员,落实保安工资待遇。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健全相应的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有效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运载学生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排摸自查(2021年1月—12月)。 县教育局牵头制定《平阳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找出短板、找准问题。召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扩大会议,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问题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 (二)整改提升(2022年1月—2023年5月)。 找问题,抓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短板问题和市教育局复核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确保在省级评估时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三)申报评估(2023年1月—2024年12月)。 1.自评申报(2023年6月—9月)。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提请市教育局复核,复核同意后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评估申请。 2.省级培育(2023年9月—2023年12月)。根据申报数据监测情况被省督导办列入省级培育对象,全面厘清每一个学校的基本条件和达标情况,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省级及国家评估(2024年1月—2024年12月)。作为省级评估认定候选对象后,做好省督导评估迎检工作。针对省评估意见逐项做好整改工作,迎接教育部实地督导评估组织工作,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义务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质量整体提升。 (三)强化考核监督。 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评体系,相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开展创建工作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把督导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县机关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育人观和成才观,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加大对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和优秀学校的宣传力度,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广泛参与此项工作,凝聚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合力,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1.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 3.平阳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 衡发展职责清单 4.平阳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 衡发展任务分工 5.平阳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项目汇总表(2022—2025) 6.平阳县中小学2022—2025新建建设项目安排表 7.平阳县中小学2022—2024年体育场馆建设安排表 8.平阳县中小学2022—2024年综合楼建设安排表 9.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附件1 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孟晓斌(县长) 副组长:屠霁霞(副县长) 成 员:邱君怀(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象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明峰(县委编办主任) 钱 况(县发改局局长) 杜继正(县教育局局长) 叶永武(县公安局政委) 周胜苏(县财政局局长) 林初潮(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陶孟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扎艇(县住建局局长) 苏志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启敏(县卫健局局长) 徐继程(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大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彩弟(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仁俊(团县委书记) 周丽君(县妇联主席) 黄兆周(县残联理事长) 应春雷(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潘龙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启杰(鳌江镇镇长) 其他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杜继正任办公室主任,宋天成(县教育局专职副总督学)任办公室副主任。如遇人员变动由新任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城投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附件3 平阳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责清单
附件4 平阳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2.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局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工作,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把控教师编制管理。 3.县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的立项;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4.县教育局:负责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创建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做好创建自评、评估申报和迎评工作。对照国家标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校舍、场地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监管;加大教师配置、交流和培训力度,提高优质师资比例,实现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优质均衡;严格执行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指导各中小学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制,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合理使用经费,强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县公安局:联动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做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教师工资增长等教育经费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投入力度,落实学校建设工程资金。 7.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继续落实好教师工资等待遇,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继续做好新教师录用工作。每年由人社与教育部门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校医若干名,逐年补齐专职校医人数。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各地做好学校规划,指导学校建设用地征收。 9.县住建局:指导、监督各地做好学校等教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工程质量、校舍危房改造等工作落实到位。 10.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社会体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和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牵头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网吧专项整治成果。 11.县卫健局: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指定合格的医疗机构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学校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在学校未能自主设立医务室开展医疗服务的情况下,协调就近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托管和常态化管理。 12.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13.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学校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处置学校及周边无证经营行为。 14.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和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饮食流动摊点和商家店铺违规占道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15.团县委:研究青少年运动、思想教育以及事业发展问题,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教育活动。 16.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儿童发展规划,负责调查全县儿童发展情况,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 17.县残联:认真做好持证适龄残疾人的统计,办理残疾人证等工作,并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18.县城投公司:加快昆阳城东片区及昆鳌协同区中小学校重大建设项目进度,做好项目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19.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微型消防站建设、内部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预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 20.鳌江镇:保障学校周边秩序和师生安全,依法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协助辖区学校做好校园建设工作。加快鳌江镇中小学校重大建设项目进度,做好项目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21.其它乡镇:保障学校周边秩序和师生安全,依法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协助辖区学校做好校园建设工作。 附件5 平阳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项目汇总表(2022—2025年)
附件6 平阳县2022—2025中小学新建建设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亩
附件7平阳县中小学2022—2024年体育场馆建设安排表
附件8平阳县中小学2022—2024年综合楼建设安排表
附件9平阳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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