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6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6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1 四、名词解释...................................................... 27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规范,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海岸线收储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城乡规划中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承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落实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 11、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国土绿化工作。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13、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林地管理,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 14、负责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地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政策并牵头落实和实施。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资源普查、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拟订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5、负责林业发展与改革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协同调处林权权属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和食用林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16、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和海洋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空间资源的监视监测和评估。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工作。负责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海岸线管理和利用。负责海洋科学调查。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配合开展维护海洋权益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17、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8、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系统)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1,603.90万元,支出总计51,603.9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22588.61万元,增长77.85%。主要原因是耕地占用税、增加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耕地功能恢复和储备补充耕地整改等土地专项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775.5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77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28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0,491.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77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8.56万元,占16.58%;项目支出42,356.97万元,占83.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549.57万元,支出总计51,549.5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22,588.61万元,增长77.85%。主要原因是耕地占用税、增加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耕地功能恢复和储备补充耕地整改等土地专项工作;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21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42%,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如全员及绩效考核,耕地占用税、专项涉林垦造耕地、耕地功能恢复和储备补充耕地整改等土地专项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4.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9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76.19万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如全员及绩效考核。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4.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3.77万元,占10.1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8.00万元,占1.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5.84万元,占3.33%;卫生健康(类)支出167.86万元,占0.83%;节能环保(类)支出13.29万元,占0.07%;城乡社区(类)支出2,264.76万元,占11.17%;农林水(类)支出2,445.46万元,占12.06%;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118.40万元,占54.81%;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6.81万元,占6.44%;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79.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0%,主要原因是耕地占用税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3.77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员及绩效考核,年终人员调入及增资结算。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瓯江山水诗路市级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695.33万元,支出决算为6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人员退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86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上级补助土地污染防治专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土地出让印花税。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9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6.12 万元,支出决算为80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年度变更调查、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专、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等。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7.96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补助资金上年结转。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年初预算为1262.38 万元,支出决算为187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补助上年结转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和森林消防专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6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88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划转四个平台。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竞价按价低者得,主要用于供地计划编制。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补助资金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结转下年。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竞价价低者得用于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年度变更。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年初预算为152.56 万元,支出决算为26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6.53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补助资金上年结转。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09.24 万元,支出决算为285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划转四个平台。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地质灾害专项上年结转。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16.18 万元,支出决算为228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海洋综合管理专项省级补助资结转下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 万元,支出决算为91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补助资金防治地质灾害管理专项上年结转。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 万元,支出决算为5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非生态公益林413873亩,比去年增加14159亩,非生态公益林补助相应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结转地质灾害专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1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8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3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费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9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05%。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12.42万元,增长 199.55%。主要原因是专项增加:应提各项基金规费财务部费耕地占用税6515.88万元、耕地功能恢复工作专项11097.6万元、补充耕地问题整改项2384.11万元、松材线虫病防治500万元、规划编制93.3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9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1,589.35万元,占70.8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8,901.97万元,占29.2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83%,主要原因是项目耕地功能恢复工作专项11097.6万元、补充耕地问题整改项2384.11万元、废弃矿山治理8901.97万元、松村线虫病防治500万元、森林平阳288.98万元、规划编制等。 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9.59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应提各项基金规费财务部费耕地占用税安排在大预算未纳本部门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0.7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松村线虫病防治500万元、耕地功能恢复工作专项11097.6万元、补充耕地问题整改项2384.11万元、森林平阳288.9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9.05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应提各项基金规费税费耕占用税办案经费2900万元、涉林退耕整改项目885.75万元、规划编制93.3万元。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废弃矿山治理工程进度调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3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56.9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重新购置一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占88.9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6.19万元,增长118.22%,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占11.0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接等人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完成预算的175.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更新一辆。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11.96万元,完成预算的70.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车维护成本小。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92.5%。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累计71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检查与指导工作及兄弟市县单位 来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定。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检查与指导工作及兄弟市县单位 来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接待63批次,累计71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85.5万元,支出决算为83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划转四个平台;比2020年度增加84.56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增加会议费和劳务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1.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本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2个,共涉及资金4235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土地开发、废弃矿山治理等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491.3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平阳县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等4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6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491.33万元。其中,对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金线莲种苗驯化及林下仿野生栽培技术”等3个项目分别委托浙江同方、正大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2万元,执行数为118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下达除治任务16.87万株,面积22.27万亩。实际完成清理松材线虫枯死木16.87万株,面积22.27万亩;二是除治质量合格率大于≥90%,实际质量合格率≥95%。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遏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全县松材线虫病依然高发,感染疫木数量依然巨大。二是部分周边县市疫情处于上升阶段,防控难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除治力度,加强质量管理,争取疫情明显下降。二是强化和周边县市联防联治,推进防疫取得更好成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77.91万元,执行数为1977.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管护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23951.4(亩);二是共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4271万亩。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公益林管理面宽量大,个别地方的监管还不够到位,特别是还存在着森林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的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此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公益林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有关科室及乡镇,对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加强管理巡护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工程项目建设对公益林建设效果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避免。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目前还在评价中。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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