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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萧江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萧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117/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萧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萧江镇永乐路53号,电话:0577-58127018,邮编:3254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萧江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zjpy.gov.cn)共更新主动公开23条,其中通知公告占13.04%,其余类型数量皆差不多。另外微信公众号“诚信萧江”更新信息442条。因为疫情持续以及单位人事变动等原因,主动公开信息量相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2022年至今,萧江镇政府本级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等:2022年度,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1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22年度,没有涉及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按照“五要素”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同时,为了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发出的信息无错敏、不涉密、无负面舆情风险。 (五)监督保障 萧江镇政府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2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将主动公开情况的重要内容汇总如下: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负责信息公开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开内容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不够灵活,解读内容过于简单。 2、改进情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在学习培训上下真功夫,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借鉴其他乡镇先进经验,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实效。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 萧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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