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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补助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入学前为平阳县户籍的残疾人大学生,包括在中国境内各高校注册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补助内容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补助,学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项目类型

数据核校类

申请方式

本人申请、代为申请

申报材料

学费和住宿费发票、学生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毕业证)扫描件。

受理时间

每年6-7月

个人申请流程

1

本人申请

登录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经系统数据分析比对,若满足申报要求,可直接提交申请;若数据缺失,请按提示补充材料后,再提交申请。

代为申请

登录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填写并提交授权申请单,经系统数据分析比对,若满足申报要求,可直接提交申请;若数据缺失,请按提示补充材料后,再提交申请。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申报进展。

3

申请人确认按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号收到补助资金。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平阳县残联在“一键达”系统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系统向潜在补助对象推送通知。

2

系统按照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请单》向平阳县残联转派在线审核任务。

3

平阳县残联根据系统大数据比对结果和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核。

4

经审核无异议,平阳县残联依据审批记录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向个人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号拨付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

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0577-63151121

办事地址

平阳县残联

注意:需提供《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申请表》

审批人员清单

人员信息

主管部门人员信息

区财政接口人信息

管理员

管理员手机

经办人员

经办人手机

审核人员

审核人手机

接口人

接口人手机

林莉

13868586441

林莉

13868586441

李光

1386855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