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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发〔2022〕80号
各城市社区: 为了规范社区干部补贴发放管理,深化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参照平纪[2014]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意见》精神,要求执行社区干部误工报酬发放审批制度。 一、参照平委发[2008]94号、平纪[2012]78号文件规定,社区书记、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固定工资,不再从社区集体重复领取午餐、值班等各项补贴。 二、社区干部误工补贴可以采取固定工资或误工补贴形式发放,但不能重复领取。 三、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发放。年初做好预算,提供发放的清单,实行固定工资制的由社区两委提出具体方案(包括发放对象、人数、标准),实行误工补贴的,具体方案包括事由、补贴标准、工时清单、误工工资每天不能超150元。报社会事务办审核后,提交居民代表讨论通过,报社区党委、镇人民政府审批。 四、社区干部报酬执行限额报批制度(具体见附件1),严禁超标准发放和巧立名目发放各种补贴、奖金,严禁举债发放社区干部误工补贴。 五、本通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昆阳镇社区干部工作补贴发放申请表
注:1、“发放标准”一栏,如采取固定工资(补贴)的具体对象、标准附后,采取“误工补贴”发放的,填每人每天误工补贴标准。 2、“发放金额”一栏,如采取误工补贴发放的,填预计发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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