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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促进我县名优教师培养,加快名师工作室建设,根据《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阳县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教政〔2017〕29号)要求,决定开展第六批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平阳县第六批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平阳县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三、考核形式 1.各工作室认真对照《平阳县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填写《平阳县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考核自评表》(详见附件3),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撰写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并提供考核佐证材料。 2.由平阳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评估。通过听取现场汇报、查看资料等形式,提出审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次。县教育局将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年度考核是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名师工作室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2.各工作室要求真求实,总结更多有特色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要精心布置,认真准备,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请各工作室主持人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自评表(详见附件3)、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以及佐证材料(按照考核评估项目要求,整理成册,制作成一份word格式和一份PDF格式文档)电子稿,发至邮箱zhj@pyjy.cn。文件夹以工作室名命名,如:张三名师工作室考核材料,文件夹内四份材料以“工作室名-材料类别”样式命名,如:张三名师工作室-自评表。联系人:钟海静老师;联系电话:672265(教育网)。 附件:1.平阳县第六批名师工作室名单 2.平阳县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3.平阳县名师工作室考核自评表 4.平阳县×××工作室考核自评报告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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