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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央财政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各渔船所有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6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为合法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所有人(以渔业捕捞许可证记载的持证人和渔业企业为准),内陆捕捞渔船、水产养殖渔船、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贴对象。

(二)补贴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国内海洋捕捞渔船要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

(三)对补贴年度内渔船发生买卖的,年末办结《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由买入方申请,未办结的由原船舶所有人申请。

二、补贴标准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标准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 号)所核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一)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标准的核定,其船长、主机功率、作业类型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船长、双控功率、主作业类型及主作业方式为准,分档核定渔业养护资源补贴标准;

(二)涉及更新改造的渔船,分段测算补贴;

(三)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船长分档功率下限的,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核定补贴标准。对应船长档为未设定补贴标准的,按低档次船长核定补贴标准;

(四)小型海洋捕捞渔船主要按船长、主机功率分档核定补贴标准,不按作业类型分类核算补贴标准;

(五)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见附件2)的老旧捕捞渔船,一律不予补贴;

(六)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三角虎网)渔船,不予补贴。

(七)违法违规渔船取消或扣减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参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取消或扣减(暂缓发放)浙象渔29858等217艘违法违规渔船相关补贴资金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30号)规定执行。

三、申请审核

(一)申请人在10月27日前如实填报《浙江省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表》(附件3),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申请人有证无船、一证多船申请补贴资金。

(二)渔船所属渔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对渔船信息、个人信息、生产信息等内容进行认真的初审,将初审通过的渔船信息提交申请人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查并签字盖章。同时合作社要做好海洋渔船捕捞日志(生产日记)收集等工作。

(三)合作社要抓紧做好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工作,于  月  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专班提交初审完毕的申请材料,无故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如下:

1.《浙江省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表》1份;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渔捞日志(大中型渔船)或生产日记(小型渔船);

5.其他证明材料。

(四)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专班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告知需补齐的全部内容和申请时间期限(三个工作日内补齐)。

四、其他说明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套取、骗取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另行确定。



附件:1.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年度标准上限表

2.老旧渔业船舶船龄标准

3.浙江省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老旧渔业船舶船龄标准


海洋捕捞渔业船舶船龄标准

船舶类别

老旧渔业船舶

一般船龄

老旧渔业船舶

限制使用船龄

船长<12米

16年以上

21年以上

12米≤船长<24米

20年以上

25年以上

船长≥24米

24年以上

29年以上

专门制造从事远洋作业和从事深水灯光围网作业的

30年以上

35年以上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改造且从事远洋作业的

26年以上

31年以上

船长<12米

13年以上

18年以上

12米≤船长<24米

18年以上

23年以上

船长≥24米

20年以上

25年以上

使用梢木、坤甸木、稠木等特种木材制造的

25年以上

30年以上

钢丝网水泥捕捞船

24年以上

29年以上

玻璃钢捕捞船

30年以上

35年以上



附件3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