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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优化劳动教育资源,提升劳动教育专业指导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阳县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中心组成人员 主 任:郑 兴 常务副主任:刘伟军 副 主 任:陈孝榜 金衍锋 温正超 曹高兴 纪相钊 黄丽君 陈志文 成 员:徐启路 吕德放 徐 宣 刘崇高 黄光剑 陈 云 周建钞 指导中心下设办公室,陈志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建钞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指导中心及办公室设立在平阳县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二、指导中心性质及工作职责 指导中心是集劳动教育指导、研究、培训、服务于一体的跨学科、多功能的劳动教育研究与服务专业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配合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全县劳动教育工作开展,并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有关调研、指导、评估、检查、交流等工作;积极参与平阳县劳动教育相关的政策研究和文件制定任务,提升劳动教育质量。 (二)开展全县劳动教育的重点及难点问题研究,促进全县劳动教育创新与发展,推进家校社协同机制,评审有关劳动教育、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成果,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劳动教育决策咨询服务。 (三)参与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工作,引领劳动教育专业发展,开展劳动教育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和系列培训活动,为全县中小学劳动教育提供多样化的劳动教育专业服务。 (四)研究提出学校、实践基地关于劳动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和推进当年的劳动教育计划执行情况。 (五)推进劳动教育评价研究、评价平台开发与运用。 三、工作要求 (一)县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中心要主动接受市级指导中心的服务与指导,对接、协调好相关工作,确保劳动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县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实践学校、校外基地之间发挥上下联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县劳动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县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县级劳动教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与协调解决劳动教育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四、经费保障 为确保指导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由平阳县教育局根据业务需要,为指导中心提供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专款专用。 平阳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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