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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3/2023-136926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3-1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6日

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健康浙江 2030 行动纲要》、《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0〕2 号)和《温州市卫生健康委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卫发〔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等阶段的出生缺陷预防体系,提供公平可及、优质普惠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健全县、乡镇二级出生缺陷预防网络,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分级筛查诊断、有序转诊随访的工作机制,推广出生缺陷预防适宜技术。“十四五”期间,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 90%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 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率巩固在98%以上;出生缺陷确诊病例治疗率达到 80%以上,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重症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对象

1.一级预防

(1)增补叶酸服务。为夫妇有一方为本地户籍,或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且准备怀孕的妇女,孕前3 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的孕妇,免费提供叶酸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

(2)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优生检查。为在本县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或有一方为本地户籍且准备怀孕的夫妇,或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且准备怀孕的夫妇,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优生优育咨询、生育风险评估和早孕妊娠结局随访,强化针对性生育指导。

2.二级预防

(1)产前筛查。为夫妇有一方为本地户籍、孕15周至20周+6天的孕妇,免费开展1次中孕期血清学产前筛查。

(2)产前诊断。为夫妇双方有一方为本地户籍的孕妇,在孕期血清学产前筛查或产前无创DNA 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或35周岁以上需要做产前诊断的孕妇,或病残儿再生育家庭需要进一步做产前诊断的对象。根据规定额定提供1次羊水穿刺胎儿染色体产前诊断减免补助。

3.三级预防

(1)遗传代谢病筛查。为父母有一方为本地户籍的活产新生儿,免费开展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 G-6-PD缺乏症等四种遗传代谢病筛查。有条件的地区聚焦严重多发、可筛可治、技术成熟、愈后良好的遗传代谢病筛查病种,按规定额度进行经费补助或免费筛查。

(2)听力筛查。为父母有一方为本地户籍的活产新生儿,免费开展筛查型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使用听性脑干反应仪听力筛查的,按照规定额度进行补助。

(3)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为父母有一方为本地户籍的活产新生儿,免费提供心脏杂音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双指标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二)服务费用核销规定

1.增补叶酸服务费用核销规定参照浙卫发〔2009〕254号文件执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服务费用核销规定参照浙卫发〔2015〕72号文件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参照浙卫发〔2013〕219号和浙卫发〔2014〕136号文件执行,病残儿家庭补助参照平卫发〔2015〕132号文件执行。

2.其他项目服务费用核销规定:

(1)乡镇卫生院根据温卫发〔2020〕60号文件中具体相关要求和标准(附件1),负责审核本辖区服务对象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女方户籍在市域外的在丈夫户籍地申请时须提供结婚证),女方户籍在温州市域内、本县域外的要到女方户籍地申请。经确认后出具平阳县孕妇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附件2、3) 、平阳县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审核表(附件4),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及审核表第二联留底保存,相应的工作量应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绩效考核范畴。

(2)符合享受免费项目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县域内有资质的项目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服务机构应按规定标准实时减免服务费用。服务机构根据项目服务收费减免核销需要,审核服务对象提供的身份证、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等相关材料,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原件,联同项目减免收费凭证和项目减免对象登记汇总表(附件5、6),每季度7号前上交至县妇幼保健院审核并留存,县妇幼保健院将项目经费结算汇总表(附件7)联同各单位上报的附件5、6 报县卫健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县卫健局审核后将经费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各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如果是病残儿再生育家庭,需要提供病残儿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享受免费项目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温州市域内、本县域外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服务机构应按规定标准实时减免服务费用。服务机构根据项目服务收费减免核销需要,审核服务对象提供的身份证、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等相关材料,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原件,联同项目减免收费凭证和项目减免对象登记汇总表(同上),每季度反馈至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审核并留存,其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妇幼保健机构审核结果与服务机构结算费用。

(4)符合享受免费项目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温州市域外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服务对象应在分娩后的次年3月底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项目收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到服务对象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费用,乡镇卫生院留存服务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原件,联同项目收费凭证(原件)和项目减免对象登记汇总表(同上)每季度7号前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审核并留存,县妇幼保健院上报县卫健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县卫健局审核后将经费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工作量直接拨付各乡镇卫生院。

(5)夫妇/父母双方中,孕妇/新生儿母亲为温州市内户籍者,在孕妇/新生儿的母亲户籍所在地享受免费项目服务;孕妇/新生儿的母亲为非温州市内户籍、丈夫/新生儿的父亲为温州市内户籍者,孕妇/新生儿在丈夫/新生儿的父亲户籍所在地享受免费项目服务。

(三)加强可疑病例召回

加强产前筛查高风险病例的召回、随访和咨询工作,及时引导筛查高风险孕妇前往有资质的产前诊断机构接受产前诊断,同时开展临界风险病例的告知和追踪随访,提高出生缺陷产前确诊比例。深化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的召回和随访工作,确保早诊断、早干预。健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可疑对象的超声诊断工作,在有资质的机构设立专窗建立绿色通道,做到转诊便捷渠道畅通。

(四)规范确诊病例管理

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病例的定期随访工作,协助治疗、干预机构做好健康咨询指导,帮助困难家庭申请政策补助。将严重影响生长发育的出生缺陷儿童如唐氏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心脏病等纳入高危儿专案管理,加强随访,动态监测体格生长和心理行为发育,提升服务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斌

副组长:郑颖霞  陈日坚

成  员:朱开富  包春蕾  邵康海  王  斌  李先锋

徐明跑  黄昌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开富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陈静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办公室职责为制定适合本县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和督促本县内项目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质量通报、整改约谈,督促整改落实等),并建立平阳县各定点服务机构联系方式(附件9)。县卫健局规财科负责资金督导管理工作。

2.成立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王  斌

副组长:钟长永  丁胜利

成  员:钟丽芝  徐  州  王文珍  谢晋海  黄海哨

温正力  应冬丽  曾海英  黄  敏  陈泳雪

郭显峰  周  游  钱佩琴  雷文营  李建青

卢清艺  林小蕾  陈圣高

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下设产前筛查(诊断)和叶酸增补办公室、新生儿疾病筛查办公室、婚前医学和孕前优生检查办公室。产前筛查(诊断)和叶酸增补、新生儿疾病筛查办公室由钟长永担任办公室主任,钟丽芝、徐州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妇保科和儿保科,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和叶酸增补项目联系人:曾海英,联系电话:13706635011,邮箱89094777@qq.com;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联系人:应冬丽,联系电话:13758821020,邮箱:707264994@qq.com。婚前医学和孕前优生检查办公室,由丁胜利担任办公室主任,谢晋海、王文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婚孕中心和计生指导科,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联系人:谢晋海,联系电话:13706631793,邮箱:1173115220@qq.com;孕前优生检查项目联系人:王文珍,联系电话:13958951623,邮箱:470145781@qq.com。各项目办公室职责为开展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项目方案、考核细则制定,开展年度计划制定工作;负责本县项目进度监管、质量分析、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县信息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等工作。

(二)强化能力建设

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县妇幼保健院和县级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全县妇幼保健网络,加快健全和完善出生缺陷防控体系,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条件设立平阳县产前筛查机构,强化质量控制管理、检查指导、持续改进,积极参与优生遗传咨询、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鉴别诊断和治疗等技能专项培训和知识更新,配合开展“咨询-筛查-诊断-治疗-随访-救助”的一体化服务,提高项目检查率、可疑召回率和确诊治疗率,实现孕前、产前、产后三级综合防控,有效控制平阳县出生缺陷的发生及伤害影响。

(三)落实经费保障

出生缺陷预防项目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根据辖区内医疗机构提供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项目结算标准及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结算和拨付工作。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以“共享开放、优化运用”为目标强化数据支撑,加快县级区域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健康档案、各级医疗机构 HIS、检验、产科门诊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县级区域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平台为中枢,推动出生缺陷防控信息共享,实现跨县域和跨机构的筛查诊断、转诊会诊、个案随访等连续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全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服务审核一结算一核销信息化平台,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深化便民惠民服务,实现出生缺陷预防项目服务“一站式”减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把好人生健康第一关,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高水平健康平阳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于2020年6月1日起全面实行,并做好过渡期政策衔接。

(二)加强科普宣教

全县各有关医疗机构应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项目相关政策宣传,提供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的程序、方法等,将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工作与常规婚前、孕前、孕期、优生优育等保健宣教相结合,提高宣教的效率和可及性,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提升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的意识。

(三)加强监督管理

县卫健局要定期公布我县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全程监管,开展服务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价,建立重点事项随机抽查和通报制度,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考核评估

县卫健局将项目实施纳入服务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等,督促落实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工作成效等定期评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原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1〕14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内容和结算标准  

2.平阳县孕妇产前筛查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

3.平阳县孕妇产前诊断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  

4.平阳县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审核表  

5.平阳县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免费/补助对象登记汇总表

6.平阳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时减免对象登记汇总表  

7.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温州市域外免费/补助对象登记表

8.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经费结算汇总表  

9.平阳县各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出生缺陷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附件1

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内容和结算标准

具体项目

服务内容

结算标准

一级

预防

优生“两免”

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具体

参照浙卫发〔2015〕72号文件执行

1.新婚待孕夫妇:

410元/对

2.再生育待孕夫

妇:360元/对

增补叶酸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具体参照浙卫

发〔2009〕254号文件执行

24元/人

二级

预防

产前筛查

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和游离雌三醇含量

检测

150元/人 (低于150元按实际价格减免)

产前诊断

超声引导下羊膜腔穿刺术(含遗传咨询、

穿刺术前常规检查和穿刺针等耗材费

用)、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羊水)

病残儿家庭补助参照平卫发〔2015〕132号文件执行

1000元/人

病残儿家庭3000/人

三级

预防

新生儿疾病筛查

遗传代谢

病筛查

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 6 磷

酸脱氢酶缺乏症四个遗传代谢病筛查,儿

童听力筛查(初次),具体参照浙卫发〔2013〕219号、浙卫发〔2014〕136号文件执行

93元/人

听力筛查

45元/人

先天性心

脏病筛查

“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经皮脉搏

血氧饱和度测定)筛查

15元/人

附件2

平阳县孕妇产前筛查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

孕妇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筛查项目

经费减免

孕妇产前筛查项目费用减免 150 元(收费低于150元按实际价格减免) 

孕妇免费筛查项目补助

金额合计

合计:壹佰伍拾元(收费低于150元按实际价格减免)

孕妇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联由筛查单位保存(第一联)

平阳县孕妇产前筛查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

孕妇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筛查项目

经费减免

孕妇产前筛查项目费用减免 150 元

孕妇免费筛

查项目补助

金额合计

合计:壹佰伍拾元

孕妇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联由审核单位保存(第二联)

附件3

平阳县孕妇产前诊断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

孕妇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诊断项目

经费减免

孕妇产前诊断项目费用减免 1000 元

孕妇免费筛查项目补助

金额合计

合计:壹仟元

孕妇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联由筛查单位保存(第一联)

平阳县孕妇产前诊断项目免费补助审核表

孕妇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诊断项目

经费减免

孕妇产前诊断项目费用减免 1000 元

孕妇免费筛

查项目补助

金额合计

合计:壹仟元

孕妇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联由审核单位保存(第二联)

附件 4

平阳县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审核表

新生儿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新生儿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筛查项目

经费减免

(      )新生儿听筛查减免 45 元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减免 93 元

(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双指标筛查减免 15 元

新生儿疾病筛查

补助金额

合计:壹佰伍拾叁元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娩双胎及以上请注明: £双胎 £多胎:详述 筛查机构签章:

注:此联由审核单位保存(第一联)

平阳县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审核表

新生儿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新生儿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筛查项目

经费减免

(      )新生儿听筛查减免 45 元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减免 93 元

(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双指标筛查减免 15 元

新生儿疾病筛查

补助金额

合计:壹佰伍拾叁元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经手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娩双胎及以上请注明: £双胎 £多胎:详述 筛查机构签章:

注:此联由筛查单位保存(第二联)


附件5

平阳县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实时减免/补助对象登记汇总表

序号

孕妇/丈夫

姓名

孕妇/丈夫

身份证号码

审核表签发

县(市、区)

审核表签发

机构名称

产前筛查

产前诊断

免费金额

(150 元)

检查时间

补助金额

(1000元或3000元)

检查时间









































































填报机构名称(盖章):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附件6 

平阳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时减免对象登记汇总表

序号

新生儿母亲/

父亲姓名

新生儿母亲/父亲

身份证号码

审核表签发

县(市、区)

审核表签发

审核机构名称

筛查日期

新生儿筛查减免情况

遗传代谢病

筛查减免金

额 93 元

听力筛查

减免金额

45 元

先心双指标

筛查减免金

额 15 元

小计

















































































填报机构(盖章):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附件7

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温州市域外免费/补助对象登记表

序号

孕产妇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产前筛查

产前诊断

新生儿筛查减免情况


免费金额

(150 元)

检查时间

补助金额

(1000元或3000元)

检查时间

遗传代谢病筛查减免金额93 元

听力筛查 减免金额 45 元

先心双指标筛查减免金额 15 元

检查时间

小计















































































填报机构名称(盖章):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附件8

平阳县出生缺陷预防项目经费结算汇总表

序号

项目服务医疗

机构名称

产前筛查(150 元)

产前诊断(1000元

或病残儿3000元)

遗传代谢病筛查

减免金额 (93 元)

听力筛查减免

金额(45 元)

先心双指标筛查

减免金额(15 元)

总计(元)









































































填报机构(盖章):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附件9

平阳县医疗机构出生缺陷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箱

平阳县人民医院

平阳县昆阳镇昆鳌大道555号

13868559612

李红

190240750@qq.com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平阳县水头镇东川中路183号

0577-58181268

温小琴

1400465037@qq.com

平阳县中医院

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107号

13867731003

陈辉

627592220@qq,com

平阳县妇幼保健院

平阳县鳌江镇曙东路178号

13958961382

黄海哨

149686081@qq,com

平阳县萧江中心卫生院

平阳县萧江镇健康路1号

13486701305

张民民

873476922@qq,com

平阳县麻步中心卫生院

平阳县麻步镇新河西路108号

13758807210                  

林宣勤

414676348@qq.com

平阳县腾蛟中心卫生院

平阳县腾蛟镇民安路15号

13506523678

苏迎春

1359543527@qq.com

平阳长庚医院

平阳县鳌江镇鳌江大道591-611号

13606779586

薛淑琴

439610575@qq.com

平阳健安医院

平阳县水头镇建安大道97号

15888787601

吴越伟

3372560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