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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46/2023-13743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南雁镇
生成日期 2023-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平阳县南雁荡山文化旅游片(笠湖村)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安置补偿评估机构公开报名的通知

因南雁荡山文化旅游片(笠湖村)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安置补偿价格评估的需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请有意参加该工程征地房屋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来我单位现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评估项目概况:

本工程本次评估范围涉及住宅等房屋78间,合法建筑面积约11273平方米,用地面积约45439平方米。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机构资质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等级为三级以上的;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独立成册各两份,复印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填报报名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报名;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四)非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从事该项目评估工作的人员花名册(不少于6名,其中需4名估价师);

(六)其他材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

五、报名地点

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228室

六、联 系 人:徐成加  13758821725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doc

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