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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52/2023-13788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生成日期 2023-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残联[2023] 2号
其他信息

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各乡镇残联、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合力扶工、携手共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平阳县残联、平阳县工商联定于2023年1-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招工难用工难企业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春风送暖  助残共富

二、 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 服务对象

(一)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未就业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中有就业意愿和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及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残疾人(包括肢残人、听障、视障等)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 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就业困难残疾人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 活动内容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县乡两级残联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走访就业困难残疾人、用工单位等,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了解企业信息,做好双向对接。

(二)广泛进行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残疾人和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

(三)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各类企业招聘就业困难残疾人。结合本地特色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

(四)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组织招工服务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通电话、线上求助平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全方位服务。

(五)精密组织招聘活动。争取举办2场“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分片就近服务残疾人、用工企业单位。加大线上流量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残疾人等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六)推出系列暖心举措。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

六、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残联要提高站位、加强部署,把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送温暖送关怀的重要举措,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活动,做好残疾人求职等意向登记调查。各乡镇残联、各乡镇商会要广泛动员社会机构、各企业和残疾人参与活动,更好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及时发布活动的各项安排,组织各媒体跟进报道,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营造良好合力扶工、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欢迎各企业奉献爱心,加大残疾人用工力度,有用工意向的企业,可联系县残联:纪丽君(手机号1*******9,短号694299)、周麒(手机号1*******8,短号635518),联系电话:63151120;县工商联:黄超静(手机号1*******8),联系电话:63728977

附:1.“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方案

2.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摘要汇编

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平阳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方案

为促进合力扶工、携手共富,县残联、县工商联决定举办“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集中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招工难用工难企业等。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暖  助残共富

二、活动时间

2月10日(本周五)上午9:00,

地  点:平阳县残联综合大楼办事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一)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未就业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中有就业意愿和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及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残疾人(包括肢残人、听障、视障等)(具体时间安排:昆阳、万全、海西 9:00之前;鳌江、萧江、麻步 9:30之前;水头、腾蛟、凤卧 10:00之前;山门、顺溪、南雁、怀溪、闹村、青街 10:30之前)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其他工作。县级专场招聘会的相关会务、人员补贴等费用由县残联承担。县工商联落实会员企业参加招聘会。

按以上方案内容,2月中旬视情于水头镇平阳县养和托养中心举办第2场专场招聘会。

附件2:

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摘要汇编

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篇(一)

一、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

对于已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需进行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

1、申请对象

平阳县范围内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申报方式及材料

用人单位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认定。

①、网上办理: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在首页搜索栏输入“按比例就业”,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并填写残疾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安置登记结果,用人单位如对系统的核验结果有异议,可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对应影像材料,到所属残联劳服机构进行审核确认。

②、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所属残联劳服机构办理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提供材料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浙江省用人单位(  )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证明之一);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5)对公账号上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单;

(6)上年1-12月残疾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上年1-12月残疾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存在劳务派遣残疾人,且经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计入本单位(实际用工)的,除按要求提供以上1-8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上年度》以及与派遣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时除按要求提供以上1-8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  )年度》。

③、审核时间

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申报确认期。

④、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雅河北路,电话:057********20,63151121

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篇(二)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不仅可以享受就业补贴,还可以申请就业增值税4倍返回的优惠政策!

详情请见以下政策解读哦!

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

1、申请对象

凡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平阳县范围内,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为补贴对象。

2、补贴条件

①.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并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完成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期内通过用工审核;

②.在上年度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

③.按月实际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50%以上。

3、补贴标准

对上年度实际支付给残疾人职工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150%的用人单位,每安排1人,每年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最高2个月补贴。

岗位补贴金额=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2×实际安排残疾人月份(≥6)÷12。

4、申请材料

①.《平阳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表》;

②.对公账号上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银行流水清单。

超比例安排残疾

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

1、申报对象

凡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平阳县范围内,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为补贴对象。

2、补贴条件

①.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并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完成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期内通过用工审核;

②.在上年度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一年;

③.按月支付了残疾人职工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补贴标准

安排残疾人超过1.5%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多安排1名,每年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4个月补贴。

超比例补贴金额=核定补贴超额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在职残疾职工数-在职职工总数×1.5%)×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4。

4、申请材料

①.《平阳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表》;

③.对公账号上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银行流水清单。

集中就业企业安

三、集中就业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排残疾人

1、申报对象

凡平阳县范围内,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25%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以下简称集中就业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可享受集中就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

2、补贴条件

①.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并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完成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期内通过用工审核;

②.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上年度应全年在职,并按月支付了残疾人职工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且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③.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人以上(含)。

3、补贴标准

鼓励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比例超过25%的集中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每年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2个月补贴。

4、申请材料

①.《温州市集中就业企业超比例安排疾人就业补贴申请表》;

②.《安置残疾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退税声明》。

申报期为每年8月1日到9月30日。用人单位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残疾职工申报,符合条件的才能申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

询电55、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雅河北路

电话:057********20/63151121

四、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4倍退税哦!

1、享受主体: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享受条件:月安置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且安置的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的纳税人,其中盲人按摩机构安置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3、优惠内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按安置的残疾人人数确定,具体限额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4、办理流程:纳税人可按照纳税期限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申请退还增值税。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5、相关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