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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下达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实施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平农发〔2020〕87号)和《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3〕6号)精神,南麂渔场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部分)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通过并同意项目审价、审计意见后,县农业农村项目评审会审议通过,并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2023〕9号纪要)审议通过。现将共526.6万元补助资金拨付给你单位(详见附件)。 该资金在年初预算-乡村振兴建设专项列支,资金来源为《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农〔2019〕56号),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附件:南麂渔场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补助资金分配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印发
附件 南麂渔场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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