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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期)的通知


各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实施建设计划的通知》(平农发〔2023〕67)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实地踏勘,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九次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投资额过半的项目予以拨付不超过补助资金的70%,浙江塘川橄榄专业合作社拨付20万元,平阳县吴燕家庭农场拨付70万元;平阳县麻步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预拨项目补助资金的67%,予以拨付50万元(该公司性质为麻步镇属企业)。以上合计共拨付140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资金来源详见附件2,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1.2023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期)分配表

附件2.2023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期)来源明细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期)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计划省补资金(万元)

计划县级配套资金(万元)

已拨付资金(万元)

本次预拨资金(万元)

1

平阳县麻步镇树贤农事服务中心

平阳县麻步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麻步镇振贤村

新建设全程机械化服务中心450平方米、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100平方米,烘干车间700平方米,农机维修中心450平方米,农资配送中心350平方米,保鲜冷链2300平方米,农产品展销中心面积450平方米。总投资923万元。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其中:基建投资620.8万元;购买粮食烘干8台、稻米加工设备1套,农业机械化服务机械12台(套),运输车辆3辆,投资302.2万元。

923

200

100

150

50

2

平阳县塘川社区农事服务中心

浙江塘川橄榄专业合作社

平阳县鳌江镇塘川社区高垟村

新建服务中心用房2000平方米(包括烘干、工厂化育秧、碾米、农机服务、农机维修等5个区),提升机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1套,水电安装1套,屋顶防水处理800平方米,货运电梯1台,楼梯1-3层,道路及场地硬化400平方米,新增碾米成套设备1套。

201.441

0

100

50

20

3

平阳县吴燕农事服务中心

平阳县吴燕家庭农场

平阳县万全镇南山村

建设农事服务中心,水稻全程机械化服务,新建农事服务中心钢构管理用房2300㎡,建设四个区域(烘干中心、工厂化育秧、农机服务、农机维修等4个区),道路建设工程385㎡、路面硬化1800㎡。

200.515

0

100

0

70

合计

1324

.929

200

300

200

140

附件2

2023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期)来源明细表

资金来源

专项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年初预算

(浙财农〔2021〕64号)

乡村振兴建设专项

平阳县麻步镇树贤农事服务中心

50



平阳县吴燕农事服务中心

70

平阳县塘川社区农事服务中心

20

合计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