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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 2023〕2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深化全省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2〕119号)文件精神,平阳民政局举办《走进幸福婚姻家庭.幸福联播》栏目系列活动,开展基层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不断提升婚俗改革暖心服务“金名片”,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工作。现根据各合同约定,拨付以下款项: 一、举办《走进幸福婚姻家庭.幸福联播》栏目系列活动,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促进全社会幸福婚姻家庭建设,推动婚俗改革工作。按合同约定,需拨付款项 60000元。 二、为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俗改革工作,向第三方购买基层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在乡镇基层婚姻家庭辅导站(婚姻家庭幸福健康E站),实行坐班制形式,为村社居民提供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不断提升婚姻家庭服务水平。现按合同约定需拨付款项 60000元。 三、为推进婚姻家庭幸福健康E站平台上线运行,需向电信部门购买安全管理模块、云日记审计等云业务服务,确保E站平台安全运行,促进婚俗改革数字化发展,推动婚俗改革工作创新。按合同约定,现需拨付云业务年使用费用19152元。 四、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进村社活动,向第三方购买拍摄证件照服务,为村民提供免费拍照,提高补证量,也借此契机,扩大婚俗改革宣传面。按合同约定需拨付款项 2116元和6256元。 五、加强婚俗改革阵地建设,在婚姻主题公园、基层婚姻家庭辅导站等场所制作了结婚登记颁证基地、婚姻家庭幸福E站等牌子。按合同约定,现需拨付款项5853元。 本次共拨付资金 153377元,资金从年初预算“婚姻登记处经费”项目中列支(浙财社〔2022〕85号),款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部门经济科目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基层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款项拨付分配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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