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2)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监管及献血工作;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并依法行使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化妆品卫生的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3)贯彻以预防为主方针,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妇女病和非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并督促落实各种措施,控制和消灭主要疾病;负责全县医疗、预防、妇幼保健等机构的网络建设和业务管理;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 (4)统一组织集中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理(包括全区重大疫情、灾情及食物中毒的处理)和自然灾害、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5)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重点卫生基建项目的管理指导。 (6)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制订全县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引进人才、推进在职卫技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7)完善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和医疗器械采购制度。 (8)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爱国卫生的工作任务,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卫生健康局预算、平阳县第一人民医院预算、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预算、平阳县中医院预算。 二、2023年平阳县卫生健康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023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收支总预算41088.10万元。 (二)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41088.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896.14万元,下降3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建设项目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83.1万元,占88.3%;政府性基金收入4805万元,占11.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4108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896.14万元,下降3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建设项目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67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480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259.43万元,占42%;日常公用支出337.58万元,占0.82%;项目支出23491.09万元,占57.1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08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28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6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71万、其他支出4805万。 (五)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8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79.56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29万元,占1%;卫生健康(类)支出35676.1万元,占98.32 %;住房保障(类)支出212.71万,占0.58 %、其他(类)支出4805万,占13.2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退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3.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9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6.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0555.1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各类专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7341万元,主要用于公立综合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120.97万元,主要用于县中心血库各类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项)880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73.8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3185.3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突发事件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中医馆和中医院建设等。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8.36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流感疫苗等。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55万元,主要用于奖扶、特扶、独女、二女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0.23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1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0.56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3695.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2.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9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5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337.58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80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5195.00万元,下降76.0%,主要是上年年中追加中医院基建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类)支出4491.00万元,占93.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类)支出314.00万元,占6.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4491.0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奖补、信息化、卫生院房屋维修等。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14.00万元,主要用于急救专项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5.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25.0%。主要用于接待各类上级检查、督查等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求和上级检查任务量来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正常的车辆使用费用进行下达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汇总等5家行政单位以及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7.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9万元,增长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9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9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86.09万元,一级项目1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行政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指事业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事务:其他公用支付及项目支出等。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卫生行政机关运行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其他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事务:各类综合医院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医院(项)事务:各类中医院支出。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事务:各类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支出。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项)事务: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类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事务:用于卫生健康其他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奖补、信息化、卫生院房屋维修等。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主要用于医疗急救类补助。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是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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