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属国有企业: 为了强化我县县属国有企业财务主体责任,深化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有企业财务,提高国企财务管理水平,完善我县国资“智慧监管”平台,决定开展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诺账通”系统账务处理规范及资金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县属国企)(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 检查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财务制度落实情况。1、财务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2、财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3、印章管理情况;4、财务支出审批程序;5、财务岗位监督情况;6、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实行回避等制度;7、是否定期公示企业资金存放情况。 (二)企业资金存放管理。1、县属国企资金存放制度建设;2、帐户开立情况;3、县属国企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4、是否公开招标账户;5、是否严格执行定期对账制度。 (三)账务处理情况。1、是否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准确规范的会计核算;2、是否规范执行国资监管文件;3、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车辆维修及保险费、伙食补助费、工会疗养费等支出管理是否符合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要求;4、“诺账通”系统总账及日记账处理规范;5、“诺账通”系统基础档案规范。 四、检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2月13日-28日县属国企进行自查,由总公司汇总下属公司的自查情况上报县国资办,并准备好相关被检查纸质材料。为方便工作开展,加强沟通联系,请各县属国企于2月28日(周二)前将自查表报送至县国资办国企财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林晓敏;电话15258688551;报送方式:浙政钉)。 (二)检查实施阶段。3月-4月由县国资办组织各有关人员赴各县属国企进行重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开展延伸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检查结束后,县属国企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整改,堵塞资金管理漏洞,确保资金安全,并于检查反馈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属国企要认真贯彻落实财经纪律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工负责,严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认真自查整改。 各县属国企在自查工作过程中,对本企业财务纪律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各种数据、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到无遗漏、无死角。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凡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财务管理混乱、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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