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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步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麻步镇人民政府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着眼解决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温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麻步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麻步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四、重点内容; 本预案共包括9部分及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消防工作,成立由21个部门成员组成的镇森林消防办公室,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级别明确各级扑救指挥层级和专家组职能 (三)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告。主要包括森林火险预警的分级、发布、响应和信息报告。其中预警响应中明确不同级别森林火险预警发布后,乡镇(街道)政府、各级森防办、有关部门、护林员、森林消防队伍应采取的措施;信息报告中分别明确了乡镇(街道)森防指应立即报告县森防办的7类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根据火情状况、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加强森林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五)应对工作。明确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划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同时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可以酌情调整应急响应的标准。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后,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领导带队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后,镇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一线,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根据需要,及时请求县森林消防指挥部调派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施跨区增援扑救。 (六)后期处置。明确了森林火灾发生后期的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后期表彰等工作。 (七)综合保障。明确了增援输送保障、物资保障和资金保障等。 (八)森林火险区划及等级评估。对麻步镇森林火险区划及等级评估的背景及依据。区域概况、森林火险区划及等级评估重要意义、森林火险区划及等级评估的方法等进行了分析研究 (九)附则。明确预案实施的时间。 附件包括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本方案解读机关为麻步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解读机关;麻步镇应急管理中心。 解读人;曾贵敏 联系方式:0577-63510725 麻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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