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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发〔2023〕33号 各社区管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各村(社): 为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的联动机制,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助尽助”,严防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恶性案件,现就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常态化排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合作”和“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社区牵头,以各村(社)关爱帮扶小组为单位,组织驻村干部、村书记、网格员、精防人员、社区民警、民政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常态化排摸,摸清辖区范围内所有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外来流动人口),逐人登记备案并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及时上报昆阳镇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精卫办下发的相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患者名单,逐一进行排查动员,要求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对于不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者,要签订《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看护承诺书》,各村(社)关爱帮扶小组要辨明原因给予重点关注并定期走访,同时要严守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二、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残联等部门要互相交换数据,建立“低保、残疾人证持有者、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共享名单,对精神障碍患者、乞讨流浪人员中疑似严重精神障碍及肇事肇祸倾向患者进行实时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确保第一时间纳入服务管理。 三、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相关台账记录备查,每月4日前报送上个月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汇总名单至镇文旅体健服务中心,报送时间从2023年7月开始。同时要做好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开展诊断复核。联系人:谢丰,联系电话:18257711265浙政钉同号。 附件:1.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2.乡镇疑似病人排查流程 3.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指导语:为促进公众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以下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没好,都请您回答我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1. 曾在精神科住院治疗。有没有 2. 因精神异常而被家人关锁。有没有 3. 无故冲动,伤人、毁物,或无故离家出走。有没有 4. 行为举止古怪,在公共场合蓬头垢面或赤身露体。有没有 5. 经常无故自语自笑,或说一些不合常理的话。有没有 6. 变得疑心大,认为周围人都针对他或者迫害他。有没有 7. 变得冷漠、孤僻、懒散,无法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有没有 8. 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有没有 注释: 1. 本线索清单用于精神障碍发现和宣传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或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或用于精神障碍相关知识的大众健康教育。 2. 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 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 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严重精神障碍线索调查登记表》。 填表机构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乡镇疑似病人排查流程 1.乡镇根据精神异常识别清单,安排相关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排查,并填写排查表表格 。 2. 乡镇将辖区排查出的名单与辖区卫生院精防人员对接 ,由精防人员重新核实并删除辖区卫生院已掌握辖区确诊的病人,筛出疑似病人。 3乡镇指定专人将筛出的疑似病人名单报告县精卫办。 4.县精卫办根据各乡镇筛出疑似病人名单人数,统一安排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诊断复核。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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