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概述2022年度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两个安全利用率指标完成情况,有无因土壤污染引发农产品超标、污染地块违规开发等事件,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地下水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涉土源头精准防治。 1、耕地土壤污染溯源和管控情况。 平阳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积极申请120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开展系列工作。有关工作于2022年10月份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和浙江华坤地质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截至目前已完成晚稻采样等系列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溯源工作,并对查明的各类污染源启动控源(断源)工作。 2、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情况。 利用清废、净土、绿箭等系列环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涉镉等重点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针对2021年土壤重点监控企业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对两家重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复核销号。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洗洞盗采尾矿库排查整治,对怀溪铜矿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土壤重点监控企业监督管理,落实一月一查,并督促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等系列工作。部署开展重点涉重行业铬污染物在线监控安装工作,落实全县8家含铬废水污染物在线监控全覆盖。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单位名单更新发布情况、已将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单位数量和占比。完成用地土壤自行监测和公开、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的重点单位数量和占比。 2022年平阳县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共计14家,均按照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中予以载明。同时,召开了土壤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动员会,对开展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报告进行专题部署。截至12月20日,14家土壤重点监控企业均已完成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并上传排污许可系统,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已完成并提出了有关整改措施,新增4家重点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均已通过专家评审,已有13家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报告已出具,剩余1家预计12月底可以出具。届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将挂网公开。 2022年,完成原瑞成珠光有限公司拆除污染防治方案评审及本案工作。对照有关要求落实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备案6家、已备案储罐6个。 (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更新划定试点工作情况。当前计划利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工作,优化平阳土地功能布局,同时推进优先保护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工作,有关方案仍在编制。(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参与)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根据《关于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函〔2020〕6号)的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已完成安全利用9422.49亩,完成严格管控133.82亩,完成率100%。 (三)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落实情况 1、分级评审情况。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未涉及。 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简述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地块(重点建设用地)总数,其中,开展和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数和占比;2022年平阳无新增污染地块,因平阳县水头宠物小镇R/B-03、R/B-04地块完成土壤修复工程,全县污染地块名录地块数降为3块;根据我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方法,填写附表,计算本市本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并概述本年度以来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情况。 3、调查评估和修复质量监管工作。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未涉及。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地下水水质国考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完成万全镇顶丰家具有限公司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提升方案的编制。根据水质提升方案内容,平阳县国考点水质现状为Ⅴ类,超标指标有耗氧量、氨氮、锰、铝、铁、氟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其中Ⅴ类指标有氨氮、铁、氟化物和菌落总数,国考点地下水水质显恶化的趋势。针对该情况,水质提升方案提出了源头控制、污染途径控制、规划重建、规范维护等措施。 针对原顶丰家具有限公司地下水监测井存在的产权为企业、水泵损坏、井壁破裂、河水倒灌等问题,按照规范要求,在顶丰家具公司内钻探一口标准化新井,下一步将对接省市,根据国考地下水监测点考核任务开展移井备案等系列工作。 (二)重点园区和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1、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任务。平阳未涉及。 2、重点园区和企业地下水污染扩散风险管控试点工作情况。平阳县和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浙江显峰汽配有限公司地下水污染物超标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地下水管控(治理)方案编制,对照有关方案,计划开展制度措施管控,有关方案已上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 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水环境治理工作目标考核任务,2022年平阳继续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2022年完成取土533个样品,测土533个样品,配方施肥面积25.52万亩;应用有机肥1万吨,推广商品有机肥660吨;减少不合理施肥化肥施用量150.1吨。今年以来,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推广水溶性肥料等集成技术,减少单质肥料施用和过量施肥,切实提高科学施肥水平,在保证同一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不减产,品质不减低的原则上,进一步减少同一作物化肥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根据今年耕地化肥利用率试验点产量数据和施肥量计算,化肥利用率42.9%,较2014年率用率提高4.97个百分点。 统筹开展农药废弃包装和废旧农膜的统一回收处置工作,全县设立15个集中收集点,实现农药废包装和废旧农膜回收覆盖100%。2022年截至目前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5.66吨,回收率达到94.49%,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35.41吨,处置率达到104.5%。2021年截至目前,已回收废旧农膜432.9吨,委托处置415.72吨,处置率96%。 (二)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成平阳县水头镇青凤村、南雁镇后仓村、凤卧镇内塘村三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2、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全县359个行政村,已启动垃圾分类处理359个行政村(其中省垃圾分类试点村2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84.95%、达标排放率81%;完成58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387个、占比100%,达标情况96.4%。 3、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结合平阳实际,出台平阳县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方案。 五、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协同推进落实情况。2018年12月17日,平阳县人民政府发文《关于成立平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政办机〔2018〕48),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辖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包括11家成员单位。2022年以来,平阳县土防办总领全县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温州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2年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部门互动,消息互通的土壤污染联动机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季调度和年终考核评估。 (二)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简述本市围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件事”改革、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出台的政策制度及工作方案。 (三)筹措资金落实情况。平阳县今年以申请120万元中央资金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源解析项目,简述本市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国家和省级试点示范资金保障情况,本市申报符合中央专项资金入库条件的土壤、地下水项目情况。 六、地方特色、亮点工作 概述地方在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具有创新性、领先性的工作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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