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平阳县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平人大常办〔2023〕17号)的要求,决定于2023年7月13日起对县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按照随机抽取的名单,确定下列5位同志为本次被评议员额法官: 彭志敏 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金海婴 平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教导员 陈 旭 平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徐澄钊 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茜茜 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二、评议内容 本次履职评议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法治理论与司法业务学习情况; 2.依法履职与司法实效情况; 3.接受监督与司法为民情况; 4.勤政廉洁与作风建设情况; 5.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情况。 三、评议时间和方法 本次评议工作自2023年6月份开始,至2023年12月份结束。评议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 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法官的各项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包含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稿的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工委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联系电话:58198066,电子邮箱:pyxrd2020@126.com 通讯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县府大院8号楼(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工委),邮编:325400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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