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特种设备的公告
近期,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手续。现我局对以上特种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特种设备,我局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7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204室 联系电话:0577-63739310 特此公告。 附件: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特种设备清单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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