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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单位决算


目 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7)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6)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6)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6)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6)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5)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6)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6)

四、名词解释.....................................................(20)

五、附件..........................................................(22)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规范,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海岸线收储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城乡规划中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承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落实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

11、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国土绿化工作。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13、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林地管理,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

14、负责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地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政策并牵头落实和实施。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资源普查、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拟订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5、负责林业发展与改革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协同调处林权权属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和食用林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16、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和海洋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空间资源的监视监测和评估。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工作。负责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海岸线管理和利用。负责海洋科学调查。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配合开展维护海洋权益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17、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8、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平阳县国土整治生态修复中心、平阳县林业种苗管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平阳县林业技术推广指导和森林资源保护站、平阳县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平阳县自然资源审批服务办件中心、平阳县自然资源档案与规划展示馆、平阳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平阳县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平阳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平阳县土地储备中心、平阳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预报中心(挂平阳县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牌子)、平阳县自然资源征收中心、派驻乡镇的12个派出机构等25家下属单位。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2,983.82万元,支出总计32,983.8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18620.08万元,下降36.08%。主要原因是:专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983.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98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7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508.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983.82万元,其中基本支8,787.33万元,占26.64%;项目支出24,196.49万元,占73.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983.82万元,支出总计32,983.82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8620.08万元,下降36.08%。主要原因是专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257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1%,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如全员及绩效考核,耕地占用税、指标调剂、补充耕地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5.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8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08.5万元,下降38.49%。主要原因是:省转移支付减少及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5.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0.70万元,占9.86%;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1.34万元,占5.46%;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1,676.77万元,占13.4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346.48万元,占66.9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0.41万元,占4.3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7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9%,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调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3.45万元,支出决算为68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入职人员。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149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转移支付结转下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4万元,支出决算为34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转移支付结转下年。

自然资源海洋(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9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入职人员增加及社保调整。

自然资源海洋(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974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指标调整。

自然资源海洋(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年初预算为160.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变更调整年中追加。

自然资源海洋(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5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57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划转四个平台。

自然资源海洋(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5.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项目合同中标价低于预算。

自然资源海洋(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79万元,支出决算为5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决算数基本等同预算数。

自然资源海洋(类) 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增加年中调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自然灾害防治(款) 自然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54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转移支付结转下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7.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3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5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费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18%。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83.21万元,下降32.74%。主要原因是:专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8.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20,508.12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06%,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剂费6108.28万元和耕地占用税7216.95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5.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指标调剂费6108.28万元和耕地占用税7216.9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工程进度结算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废弃矿山治理。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规划预算在大规划,年中划入总体空间规划编制费用。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指标年中调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4.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82.95%,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车维护费成本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占67.09%,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1.77万元,下降72.83%,主要原因是去年新购置新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占32.86%,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28万元,增长7.5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6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6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车维护生本低。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6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6.6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车维护生本低。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50%。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累计75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检查与指导工作及兄弟市县单位 来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定。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00批次,累计0.0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检查与指导工作及兄弟市县单位来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接待65.00批次,累计753.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29.19万元,支出决算为6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划转四个平台;比2021年度增加减少186.31万元,下降22.27%,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费用、劳务支出、工会经费提取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XX厅(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5个,共涉及资金368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补充耕地(旱改水)问题整改项目、废弃矿山治理、森林平阳建设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971.6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99%。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及地质灾害专项绩效自评结果。(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其中,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9万元,执行数为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3月底100%完成除治任务,除治株数15.66万株,面积15.99万亩,完成率108%。通过病虫害防治,有效遏制的疫情扩散。根据当年秋季普查,疫情发生面积的株数同比分别下降发55%和近43%,2个乡镇基本实现无疫情,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二是项目实施后抚育森林4.3万亩,改善了林分结构,提升了森林质量,明显改善了区域生态功能。由于我县16个乡镇和林场均是疫点,面积广、疫木数量多,项目实施后,疫情持续下降,可促进区域环境可持续改善,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三是项目实施带动就业1万工,使周边农户受益,改善了林区村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群众实施满意率达95%以上。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平阳为山区26县之一,县经政资金困难,后续保障能力较弱。二是因为松材线虫病除治主要为野外工作,条件即期,非常容易造成人员受伤等安全事故。三是毗邻区均为重型疫区,交互感染,外防输入的压力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省级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作业安全培训,强制人员安全保险,强化求生应急措施,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项目实施加强联防联治,特别对毗邻区、交界处,强化信息共享,积极有效沟通,促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地质灾害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0.07万元,执行数为809.17万元,完成预算的96.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04.68平方公里的地面沉降网络监测、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面积为65平方公里、完成30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点建设,深化和扩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工作,针对新发生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应急排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举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群测群防基础依旧薄弱。监测站点覆盖面不够,智能化和信息化的通信预警手段相对缺乏,科学抗灾能力较强。各隐患点虽然确定了监测预警人员,但大部分人员专业素质低,监测工作不够规范,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搬迁避让安置困难较多。在实施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进展不十分顺利。一些村民思想守旧不愿搬迁或不愿拆除旧居;还有少数孤寡老人,因经济问题无力搬迁,实际困难较多。三是工程诱发灾害日趋严重。我县正处于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阶段,大量基础设施项目大干快上,尤其是公路建设,由于大量建设的挖方、填方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边坡失稳,容易诱发滑坡等人为地质灾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防灾抗灾宣传力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重点放在农村,普及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增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把政府强制的被动抗灾转化为群众自觉的主动避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效果。二是增强防治经费。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筹集方式,增强异地搬迁地质灾害隐患家庭补助,逐步推进地质灾害点的勘查治理和移民搬迁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的威胁。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还在评价中。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此处附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2022年绩效评价整体

序号

状态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项目编码

业务处室

当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调整后预算数

项目总金额

预算执行率

得分

自评结论

1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补充耕地(旱改水)问题整改项目

50,0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21

10-经建科

50,000,000.00

49,892,349.25

50,000,000.00

132,000,000.00

99.78

100

2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上图

160,000.00

330326220130132001001

10-经建科

160,000.00

155,760.00

160,000.00

160,000.00

97.35

100

3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0.00

330326220130132001010

10-经建科

0.00

340,000.00

390,000.00

840,000.00

87.18

100

4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信息共享平台

400,000.00

330326220122132001035

10-经建科

400,000.00

0.00

400,000.00

400,000.00

0

94

5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农业土地开发

29,67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50

10-经建科

29,670,000.00

1,608,668.00

22,019,168.00

106,000,000.00

7.31

90

6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0.00

330326220130132001007

10-经建科

0.00

275,400.00

300,000.00

1,700,000.00

91.8

100

7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城镇数字地籍调查

307,673.00

330326210130132001013

10-经建科

307,673.00

246,768.00

250,872.00

923,019.00

98.36

100

8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森林资源管理(林政)专项

3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63

10-经建科

300,000.00

595,000.00

598,000.00

3,498,000.00

99.5

100

9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质灾害专项

7,81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19

10-经建科

7,810,000.00

8,091,733.00

8,400,689.00

108,805,600.00

96.32

100

10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

14,970,840.00

330326210130132001043

10-经建科

14,970,840.00

14,197,729.50

15,088,540.00

59,883,360.00

94.1

100

11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森林消防专项资金

1,22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40

10-经建科

1,220,000.00

359,564.00

475,224.00

7,508,000.00

75.66

100

12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442,500.00

330326210130132001091

10-经建科

442,500.00

0.00

442,500.00

1,475,000.00

0

100

13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

5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23

10-经建科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2,212,868.00

100

100

14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不动产证书证明和档案袋工本费

105,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53

10-经建科

105,000.00

104,000.00

105,000.00

450,000.00

99.05

100

15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专项

32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67

10-经建科

320,000.00

320,000.00

320,000.00

2,910,000.00

100

100

16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废弃矿山治理

30,0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48

10-经建科

30,000,000.00

16,823,883.00

16,974,000.00

130,000,000.00

99.12

100

17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不动产系统数据整合

5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18

10-经建科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2,970,000.00

100

100

18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土地大清理专项

7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98

10-经建科

70,000.00

50,000.00

70,000.00

790,000.00

71.43

100

19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基础测绘专项经费

1,8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66

10-经建科

1,800,000.00

1,795,200.00

1,800,000.00

22,999,400.00

99.73

100

20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海洋综合管理

2,92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64

10-经建科

2,920,000.00

4,462,058.20

4,500,001.01

16,130,000.00

99.16

100

21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森林平阳建设

3,0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60

10-经建科

3,000,000.00

3,000,000.00

3,525,675.00

45,182,800.00

85.09

100

22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松材线虫病防治

5,4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44

10-经建科

5,400,000.00

819,031.39

819,031.39

30,000,000.00

100

100

23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76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45

10-经建科

760,000.00

327,600.00

330,850.00

3,490,000.00

99.02

100

24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年度变更调查

80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05

10-经建科

8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2,979,000.00

100

100

25

已终审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平阳读地手册

150,000.00

330326210130132001080

10-经建科

150,000.00

135,680.00

150,000.00

600,000.00

90.45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松材线虫病防治


主管部门

132-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预算单位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540

81.9

81.9

0

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540

81.9

81.9

0

100.00%


年度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面完成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清理治理任务,面积和株数达防治实施方案要求,面积和株数双下降;  预计保护松林面积15万亩,防治率达95%以上,完成率100%;效益指标:1、提高森林质量,减少病虫害发生,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浙财资环【2021】68号342万元

完成省厅下达的考核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60.00分)

数量指标    (60.00分)

松材线虫病防治变化率

≥95防治率达%

≥95防治率达%

30.00

30.00



保护松林面积

≥15万亩

≥15万亩

30.00

30.00



质量指标(0分)





0



时效指标(0分)





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40.00分)

经济效益指标(40.00分)

带动就业

≥3.万工

≥3.万工

40.00

40.00



社会效益指标(0分)





0



生态效益指标(0分)





0



可持续影响指标(0分)





0



满意度指标(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0分)





0



总  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地质灾害专项


主管部门

132-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预算单位

132001-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781

840.07

809.17

0

96.32%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781

840.07

809.17

0

96.32%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104.68平方公里的地面沉降网络监测、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面积为65平方公里、完成30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点建设,深化和扩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工作,针对新发生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应急排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监测员误工补助12.8万元、监测员监测工具3.3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会10万元、应急抢险装备30万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18.4万元、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6万元 浙财资环【2021】69号提前下达501万元国土地矿

完成风险调查,30处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应急预案演练、隐患点警示标识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 际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40.00分)

数量指标(40.00分)

地质安全风险调查报告

=1份

=1份

20.00

20.00



完成在建治理工程

≥90%

≥90%

20.00

20.00



质量指标(0分)





0



时效指标(0分)





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  指标(50.00分)

经济效益指标            (30.00分)

专业监测点

≥25个

≥25个

30.00

30.00



社会效益指标            (20.00分)

提高识别度

≥90%

≥90%

20.00

20.00



生态效益指标(0分)





0



可持续影响指标(0分)





0



满意度指标(10.0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00分)

群众满意程度

≥90%

≥90%

10.00

10.00



总  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附: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