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民〔 2023〕160号 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同心聚力 共富同行”平阳县2023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经平阳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2022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强的执行能力,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和必需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项目配套的经费来源; 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每个申报主体最多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乡镇社会工作站运营类项目可另申报1个,不占申报项目总数),申报资助资金单项最高不超过4万。 二、需求类别 1.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2.关爱儿童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精准评估、关爱保护;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围绕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关怀、犯罪预防、法律援助、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教育等关爱服务。 3.社区治理类。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引导社区邻里互助,参与社区矛盾调解、纠纷调解、心理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等,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助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防灾救灾、卫生健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 4.乡村振兴类。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乡村基层提供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服务项目。搭建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能力提升、就业咨询、职业指导等就业帮扶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乡村振兴的有关内容。 5.社会救助类。为特困、重病重残、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探访、生活照料辅助、助医助行等服务;为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开展志愿文化宣传服务;为有需求的困难群体开展心理赋能服务;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文娱活动等丰富困难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困难群体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救助服务,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6.其他公益类。提供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提供应急救援、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相关服务。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定位的公益性: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既能彰显公益理念,又能满足特定人群的精神和物质需求。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的社会需求有迫切性,目标清晰明确可实现、结果可衡量;目标群体清晰,目标和目标群体需求结合度高,计划进度安排适当;执行团队有专业能力及相关经验,团队分工合理、人员充足;预算合理,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外部环境。 3.项目解决问题的社会效益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较高,社会效应大;项目本身设定的社会需求和社会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的示范拉动效应明显,能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流入的潜力较大,有助于该项事业或行业的培育发展。 4.项目理念的创新性:项目在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上具有创新性;项目机构、目标群体、间接受益群体等能够充分参与项目的计划或实施;项目在设计、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企业、社区等其它组织进行合作。 5.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项目团队的核心能力、受益群体的发展能力得到提升;项目资源具有持续性,项目模式可复制和推广。 四、项目实施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由平阳县民政局主办,由平阳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承办。 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需求征集(2023年8月16 日至2023年8月26日) 1.公告发布。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信息化建设,本次公益创投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县民政局下发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通知,并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站、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需求征集。申报的社会组织按照需求类别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项目设计,并在项目征集期内,登录服务平台(电脑端入口https://shzz.mzt.zj.gov.cn/zjshzz/publicGood/index.jsp),填写需求提交(账号: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BMkey@9527)。 3.需求发布。承办单位成立需求筛选整合小组,对所有的需求按照需求的迫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标准进行筛选和整合,对提交的需求申报进行受理审批,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开需求发布。申报方可在服务平台信息栏中查看,对审批通过的需求可以进行项目优选操作。 (二)第二阶段:项目发布(2023年8月27日至2023年9月8日) 1.项目优选。对于申报方提交的项目优选信息,承办单位进行项目受理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优选将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2.项目申报。审批通过后,申报方通过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并上传《平阳县公益创投项目审批表》(附件)。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前,联系电话: 0577-63711095。申报方应当对照要求,认真对照申报。 3.阶段通告。承办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发布阶段通告,申报方可在服务平台阶段通告模块中查看。 4.项目优化。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阶段通告项目进行优化辅导工作。申报方根据项目优化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第三阶段:项目评审(2023年9月9日至9月20日) 1.项目资格审查。承办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对申报方进行资质认定,并根据要求进行项目初审,确定入围现场评审的申报项目。 2.项目评审。由承办单位组织入围项目进行现场PPT展示和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内容、财务预算、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根据分数高低确定10-15个拟资助项目。对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予以加1分。评审专家组成员与项目申请人或申请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应主动回避。 (四)第四阶段:项目立项(2023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1.信息公示。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后,由承办单位报送主办单位审批,申报方可在服务平台信息公示中查看中标结果。 2.社会公示。由主办单位将拟资助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项目复核。由承办单位对公示期内收到的投诉、建议、举报进行核实。 4.立项签约。承办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合同签订仪式及项目实施方案培训。主办单位与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第五阶段:项目实施(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获选项目根据项目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实施机构在服务平台上做好档案归集填报,并由第三方评估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及绩效评价。 1.项目制度管理。项目实施前通过服务平台“项目制度管理”模块,填报实施单位各项制度,包括项目目标制度、项目实施制度、项目档案制度、人员制度、财务制度等。 2.项目活动。每次活动后通过服务平台“项目活动”模块,填报活动计划、服务对象、活动小结、活动照片、实施经费等。 3.项目月报填写。每月通过服务平台“项目月报填写”模块,填写月度经费使用清单、本月情况及下月计划。 4.项目评估填报。在中期评估(2023年1月)、终期评估(2023年4月)时间节点通过服务平台“项目评估填报”模块,填报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及评估信息。 5.项目变动。在项目实施阶段有项目变更、项目撤销、项目终止的,在服务平台相应的模块上进行申请。 6、项目宣传。实施机构做好项目宣传工作,保证项目实施期间向平阳县民政局报送不少于3篇项目活动相关信息。项目相关工作获得官方表彰,项目经验做法、理论研究成果在市级以上官方媒体、期刊发布或经验推广的,在绩效评估中予以加分。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平阳县公益创投项目”字样。 (六)第六阶段:结项评估(2024年4月) 1、各项目实施机构要在2024年4月10日前,向承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和财务报告。 2、第三方评估单位要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施机构的绩效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报主办单位。 五、项目资助 1、资金来源。本通知所指的资助资金是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的补助资金,共计40万元。 2、资金使用。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3、资金拨付。主办单位对项目经费实行分期、分类拨付制。即:注册登记类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的,按“项目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拨付资助预算的3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50%,最终评估通过后拨付20%,拨款方式直接拨付到各承接的社会组织账户,由第三方评估单位监督使用。 六、项目监管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承办单位及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获选项目团队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未经县民政局和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三)平阳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负责公益创投获选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对未履行协议约定而未能通过终期评审的获选项目,县民政局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并取消该组织下一年度申请项目的资格。 附件:平阳县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审批表 平阳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