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泉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建立绿色节能社会的建议》(人大建议038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以“双碳”战略为引领,加快构建绿色高效、智慧多元的现代能源体系。2023年,以14个支撑性项目为重点,带动能源领域投资70亿元以上。重点开工建设平阳600MWp集中式地面光伏发电及储能、200万千瓦地面光伏发电、平阳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全力推进平阳县抽水蓄能电站、LNG综合气化站等项目前期,加快光伏发电等8个项目建设,计划年度投资3.2亿元以上,确保LNG综合气化站2024年前建成,力争平阳1号2023年底开工,推动新一轮海上风电场项目开发建设。 二、大力跟进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双碳”战略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加快降低碳排放步伐,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提高产业和经济的全球竞争力,我县印发《平阳县推动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并下达光伏发电项目补贴专项、节能专项等资金达525万元。2021年8月,我县发布《平阳县2020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发放公示》;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建设,树立一批绿色低碳标杆,带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我县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县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度星级绿色低碳工厂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通知》里明确重点培育对象。优先支持“亩均论英雄”评价A类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减碳改造的企业,以及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培育建设绿色低碳工厂。优先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和新能源建设应用成效显著的园区,培育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为了更好支持企业降低火电能源,《平阳县推动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通知指出,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 2023年,在绿色建筑领域已完成《平阳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并按规划内容严格把关施工图设计审查,绿色节能条款规定执行率100%。实现民用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并落实高星级绿色建筑一处(平阳西塘社区鳌江镇火车站站前区 D-5-2D-5-5 地块项目),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0.61万平方米,落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4万平方米,落实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0.52万平方米,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3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6067万kW。 三、大力提倡绿色出行,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截至目前,平阳县共有公交线路68条,公交车409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330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1%。随着公交线路的持续新增、优化调整,新能源公交车的持续投入使用,在确保更加便于群众出行,提升群众乘坐公交出行满意度的同时,也更利于绿色节能环保。在此基础上,我县昆阳镇、鳌江镇的共享单车服务,极大弥补了公交车线路有限的短板,丰富了群众出行的选择,也为绿色出行贡献一份力量。 四、2023年,我县积极行动,认真做好节能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办公区开展停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号召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倡导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短缺,支持节能减排。二是发文各乡镇、各机关单位,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收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红色传承 绿色发展”宣教行动等节目。三是制作节能宣传短片,在各公共机构网络平台、公共区域显示屏循环播放。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在县府大院内、县府食堂门口,通过展板宣传、发放节能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难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低碳,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四是开展节能检查,联合县节能降耗办公室对部分机关单位开展夏季空调温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用能单位的空调管理意识。五是加强现场服务指导,县经信局将联合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对各有关乡镇和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建设的指导,强化“三服务”。市经信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建设情况的现场核查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工厂、园区给予通报。 最后,感谢您对关于建立绿色节能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荣钊,联系电话:(63700057,13506521658)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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