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价〔2023〕4号 关于平阳县新城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平阳县新城中学: 你校《关于平阳县新城中学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关于调整各县(市)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通知》(温市计价费〔2002〕1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温发改费〔2010〕4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你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400元。 二、代收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原平发改价〔2022〕14号文件同时废止。 上述标准自2023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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