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信息指挥室(挂党政综合办公室牌子)。承担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运行工作。负责履行统筹协调、分派流转、分析研判、综合指挥、督导考评等职能,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和基层智治体系。负责镇干部、派驻干部、村社和基层网格的评价考核,横向推动四平台高效协同,实现闭环管理。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保密、调研、档案、机要、会务、后勤、机关事务、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统领办公室(挂人大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牌子)。承担党建统领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才、人事、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镇创建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基层政权建设、社工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群团工作。负责人大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生态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工业和服务业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商贸服务、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辖区内的统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监管执法、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法律援助、禁毒、社区矫正、新居民管理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民政、老龄、残疾人权益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财政办公室。承担编制和执行镇政府财政预(决)算工作。负责管理镇国有、集体资产等。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投融资、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头镇设下列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承担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城镇管理、村镇建设、老城改造、道路建设、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辖区内绿化、供水、排污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工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水利、供销合作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业产业化管理服务、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文化旅游体育健康服务中心。承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公共卫生和优生优育等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的管理、督查、指导等工作。承担消防、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地震、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管理及救援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水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头执法中队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管理模式,统筹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赋权水头镇的行政执法事项,以水头镇名义开展行政执工作,未赋权事项以部门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