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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审批办事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第七条: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二、受理机构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三、决定机构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7763766177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受理窗口)

网上申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七、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结果送达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一并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

十一、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电话咨询: 057763766177

信函咨询: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受理窗口)

十二、监督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 057712313057763735773

信函监督投诉: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北路烟草大厦1201

十三、办公时间和地址

办公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