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办事指南  > 面向公民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审批办事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二、受理机构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三、决定机构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

五、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7763766177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受理窗口)

网上申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七、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结果送达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一并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

十一、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电话咨询: 057763766177

信函咨询: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受理窗口)

十二、监督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 057712313;057763735773。

信函监督投诉: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北路烟草大厦1201室

十三、办公时间和地址

办公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