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1008003008024/2024-143554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其他信息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平阳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范我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出台我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制定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666号修订)。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3、《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341号令修正)。

4、《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包括5个部分和4个附件。

第一部分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设进行了规定,明确我县采取长期零售和临时零售两种许可类型,主要阐述了零售经营时间、申请日期等相关规定。对没有全年零售经营需要的许可临时零售。

第二部分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进行了规定,要求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条件。

第三部分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许可方面进行了规定,阐述了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

第四部分就《通知》实施提出了一些要求,主要包括严把现场审查、人员培训、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合法经营、加大监管力度等内容。

第五部分明确了生效日期。本规范性文件自2024年11月19日起施行。平应急〔2020〕128号同时废止。

附件部分主要对零售许可过程中的一些文书进行了规范,包括申请书、零售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审查书和现场核查意见等材料。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解读单位: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温正委

联系电话:0577-6388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