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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平阳县山门镇屿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发改投资〔2024〕229号


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平阳县山门镇屿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进行立项的报告》(平盈泽〔2024〕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山门镇屿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工程的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落实省市的治水提质的,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是平阳县治水新理念、开辟新章程的需求;是全面践行农污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提高污水收集率的需要;是满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的基本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地址:平阳县山门镇屿边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户内处理设施建设:新建De110mm管道8916米,De160管道6776米,φ315出户井1494座,φ260清扫口井374座,φ315清扫井722座,玻璃钢化粪池共229座(其中有效容积1.0m3的130座,1.5m3的80座,2.0m3的13座,3.0m3的6座)。 (二)公共管道系统建设:新建D200mm管道3957米,φ700检查井208座,φ1000检查井1座。 (三)集中处理终端建设:提升改造3座农污终端,终端规模分别为10.0m3/d、20.0m3/d和30.0m3/d,采用改良A2O工艺,出水均需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二级标准。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34.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五、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六、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中,职业卫生和节水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9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4-330326-04-01-21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