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4〕230号 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平阳县水头沿江风情带综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平兴阳〔2024〕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17号文,我局于2024年8月2日召集县财政局(缺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平阳水务公司(缺席)、水头镇人民政府、特邀专家对杭州神工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水头镇,鳌江干流河道北岸8.41km、南岸护岸8.36km及沿线配套闸泵红线范围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设计用地面积为198946.5m2,涉及河道堤岸总长16.77km(其中北岸8.41km,南岸8.3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堤防标准化提升及市政配套等工程。(一)景观绿化工程涉及6个节点建设,分别为文化广场、波奇时光 、碧洲宿鹭、不忘初心、绿野寻踪、城市窗口;标准段设计及室外家具、防洪堤栏杆、防浪墙美化、景观标识等。(二)市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北岸7.35km、南岸7.13km的堤顶道路铺装,给排水和电气照明,以及水闸建筑立面亮化提升、市政桥梁灯带亮化提升、防浪墙灯带亮化提升。(三)堤防标准化提升工程包括鳌江干流河道北岸8.41km、南岸护岸 8.36km 的界桩和公告牌布置。 (四)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用地范围内建设公厕2座、集装箱驿站1个。 三、总平面及景观绿化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二)依据场地周边情况,布置水头特色人文和生态景点,并在各个出入口与交通道路衔接处、广场等空间设置车档、安全警示牌等交安设施,以及规范水利工程标识标牌;(三)景观设计要与用地空间布局、周边用地性质相结合,两处滩地节点、邻水平台和植物迷宫应往内侧布置,避开迎水面;(四)绿化设计总体配置布局呈现“一轴两带多点”的特点,优化苗木规格,便于采购养护,加强上木种植比例,种植主题要和季节相结合,减少草坪种植;(五)绿道材料再优化,两处滩地内园路及平台考虑生态化做法,基础做法简化。 四、建筑设计:原则同意2座公厕及1座集装箱驿站的方案设计,剖面设计和装修设计要符合建筑工程的规范要求。 五、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六、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绿化灌溉要用水接景观给水管网,绿化采用自动喷灌灌溉,最高日用水量按2L/(m2.d)计算;(二)室外排水管网及相关排水构筑物(检查井及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给排水管道材质和管径符合规范要求,并与周边管网做好衔接;(四)电源采用220/380V,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T接地形式,并进一步优化照明灯具方案设计。 七、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八、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九、其他:凡涉及财政、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务公司、交警大队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相关手续。 十、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573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4.70万元。 十一、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二、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0日 项目代码:2310-330326-04-01-5776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