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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准确、及时接收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诉求事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群众诉求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网络渠道 (一)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1.网址:http://www.12315.cn/ 2.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由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不同,请勿在投诉中含有举报内容,勿在举报中含有投诉内容) (二)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信访) 1.网址: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 2.支付宝:搜索“浙里办”小程序进入“民呼我为”; 3.APP:下载“浙里办”应用,进入“民呼我为”。 二、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25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投诉举报或信访,勿将信件寄给私人,否则可能会导致处置不及时) 三、电话渠道 电话号码:0577-12345或12315 四、接待渠道 (一)接待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群众诉求信息,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向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群众诉求,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接收群众诉求信息的渠道。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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