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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平阳县顺溪镇新田山塘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407-330326-04-01-879040

平发改投资〔2024〕247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政府

项目名称:平阳县顺溪镇新田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行业类别:水利

建设地址:平阳县顺溪镇新田村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与内容:

加固新田山塘坝体,实施后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8.70米,总容积4.88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迎水面新增30cm厚钢筋砼防渗面板,新增面板分缝与原坝体分缝对齐,缝内设置铜片止水一道。

(2)非溢流坝段坝顶道路与防渗面板整体浇筑,坝顶高程427.50m,宽度2.8m,上游侧设置C30钢筋砼防浪墙,下游侧增设不锈钢栏杆。背水侧增设0.3m厚C25砼护坡,坡比1:1.10,新增混凝土分缝需与原坝体分缝对齐。溢流坝段改造现状溢流堰,堰顶高程不变,堰顶上游圆弧曲线,下游采用WES曲线;裂缝处拆除深1m、宽3m坝体,拆除部分采用M10浆砌石恢复, 并增设0.3m厚C30钢筋砼溢流面。

(3)挖出放水涵管,并采用DN225 PE管进行套接,空隙处采用M7.5水泥砂浆充填灌浆,并外包C25混凝土;增设放水闸门。 (4)清理坝肩碎石。

(5)整治恢复上坝道路。

(6)建议加强对压力钢管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7)增加管理房、警示标志及自动化监测管理设施。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208.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98.11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政府投资)。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顺溪镇新田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024年10月28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平阳水务公司,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1.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