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柳瑞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拓宽受益范围的建议》(人大建议085号)收悉。我局非常重视,马上与市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努力争取长期护理保险扩面 长期护理保险是专门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种社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社会保障制度补短板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几年,国家不断推进试点工作,要求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点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温州市于2019年开始在市区职工医保人群进行试点,从2022年6月份全市统一在职工医保人群开展试点,2024年度市区先行将城乡居民医保纳入试点范围。目前我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已经纳入长期护理险试点范围,截至目前,我县职工医保参加长期护理保险23万人,开展评估327人次,在享受151人,发放护理资金372.75万元。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3〕7号)文件要求,计划2025年将各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我局已积极向市局反映,争取2025年扩大我县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将城乡居民医保纳入试点范围。 二、努力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当前我县的长护险工作仅限于城镇职工医保对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局努力争取市局支持,积极落实医保待遇向老年人倾斜政策,努力提高老年人医保待遇。将老年人多发慢性病纳入慢病范围,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老年多发慢性病纳入慢性病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同时将糖尿病胰岛素治疗、阿尔茨海默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疾病纳入特殊门诊病种范围,特病门诊与住院共用年度封顶限额,门诊封顶限额居民医保从 1500 元/年提高为 200000 元/年、职工医保从 10000 元/年提高为 470000 元/年。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待遇均向老年人倾斜,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95%,普通门诊起付线在职600元,退休人员只要400元。 三、努力争取对长期护理保险支持力度 我局积极向市局反映,努力争取对长期护理险支持力度。通过市局对接商业保险公司主管部门,争取商业保险开发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健康保险产品,开发普惠型、失能人员可以投保的短期及长期保障的商业长护险产品及服务。向财政争取相关资金,对我县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进行资助参保,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 四、努力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的扩面承接工作 积极与县民政局对接,努力做好长护险扩面的承接工作,重点为做好长护险机构的准入、培育和护理员的培养工作。2024年度养老机构申请定点数量不设置限额,通过政策倾斜鼓励我县养老机构提出定点申请,扩大定点范围。目前已有3家养老机构、6家护理机构纳入护理定点机构,对养老机构不设置年度数量限额。同时和民政部门紧密协同,提升服务供给,持续推动一批等级高且服务质量优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保障重度失能群体的护理需求;同时加强培训,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浙有康养系统录入护理人员1139人,2024年民政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技能服务培训活动,预计参加人数达1000名以上,保质保量做好养老护理员人才培育。 五、努力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定点准入工作。从材料初审、补正等环节入手,结合准入验收与政策宣讲同步落实,最后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二是细化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失能人员申报初筛制度,通过病历审核、上门核查等形式完善初筛工作,最后由市局组织专家评估确定;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开展定期和不一定期日常核查工作,对机构服务水平进行日常监管,提升机构服务和规范水平。 六、努力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引导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工作,印制三折页在医保窗口发放,在微信官方公从号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受理公告,公布受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等内容,方便参保人员提出评估申,同时设立咨询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鼓励定点机构同步开展宣传工作,进社区(村居)点上宣传,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最后,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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