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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形成特色的总体要求,强化专业指导,鼓励实践探索,着力破解协同育人制度建设、指导服务、条件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协同育人合力。通过三年努力,建设100所协同育人示范学校,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构建我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增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需要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全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家长委员会建设、教师全员家访、学校开放办学等四个方面工作,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1.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制定规章制度,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集体授课、2次分班授课,积极宣传科学教育理念、重大教育政策和家庭教育知识。 2.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建立数字家校学习平台,平台家长注册比例不少于60%,家长在平台学习每年人均不少于4次,平台每年向家长推荐家庭教育学习资源不少于20个。 3.家庭教育个案咨询。学校要积极宣传推广家庭教育个案咨询服务,将家庭教育个案咨询信息推送给每位学生家长,鼓励有需求家长预约家庭教育个案咨询,提高家庭教育问题发现率、解决率。 (二)规范家长委员会建设 1.规范家长委员会产生。家长委员会遵循“自愿参与、民主推荐、大会选举”原则,由全体学生家长按规范程序推选产生。班级家长委员会拟任人选可由班主任提议,经全体家长充分酝酿,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产生;年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代表选举产生;学校家长委员由各班级家长委员会或年级家长委员会代表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般任期3年,每年可视情况作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 2.规范家长委员会职能。家长委员会在配合、支持学校工作前提下,对学校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发挥家长中的资源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为学校开展校外教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协助学校举办家长会、家长学校活动、家长接待日等活动,联合学校表彰优秀师生与家长,促进学校和家长良性互动。 3.规范家长委员会管理。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制订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明晰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管理,严格家长通讯群组信息发布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家长收取各种费用,严禁学校或教师利用家长委员会名义进行收费、摊派、集资。 (三)落实全员家访工作 1.访前动员部署。制定全员家访方案,组建家访队伍,召开部署动员会,明确家访任务与分工。开展家访培训,规范家访标准和流程,明确家访纪律和安全要求。 2.组织全员家访。以《平阳县中小学家访操作手册》为指导,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开展全员家访,关注重点家访对象,每学期与每位学生家长直接沟通联系至少1次,原则上三年内对每位学生入户家访1次。 3.访后建档帮扶。家访之后,及时整理家访记录,建立学生家访信息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及时将家访结果与其他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将学生状况和家长的意见建议向学校反馈。建立留守儿童、特殊学生名册,实施跟踪随访,开展解困帮扶活动。 (四)加强学校开放办学 1.用好社会育人资源。加强同社会有关单位联系沟通,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研学活动等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积极邀请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到学校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2.丰富校园开放活动。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长沟通。 3.组建家长志愿队伍。充分发挥家长的自身优势和社会资源,组建各类家长志愿者队伍,全方位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协商解决教育难题,为学校教育教学建言献策,为学生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四、实施安排 1.创建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学区遴选优秀单位创建示范学校(详见附件1),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创建培训,学区创建安排表(详见附件2)、学校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3)以学区、直属校为单位于3月1日前报送至邮箱:wzc121121@163.com,联系人:温正超,联系电话:63886337。 2.实施创建。创建学校根据重点任务,分析差距和不足,明确实施路径与目标,细化实施措施与方法,校本化推进协同育人工作,努力形成一校一案。县教育局对创建学校进行常态化指导,视情况组织开展专家引领、理论研讨及展示交流等活动。 3.评估认定。一年创建期满,学校根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4)开展自查自评,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认定,并授予称号。认定后,县教育局适时对认定单位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示范标准的,责成限时整改或者予以撤销示范称号。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纳入学区教育发展业绩考核、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总体要求,设置阶段性目标、任务,制订时间表,落实落细任务。 2.强化专业支撑。县教育局组建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进校园开展公益讲座,学校要相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并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 3.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将大力推广学校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要广泛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协同育人良好氛围。 附件:1.平阳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学校建设分解表 2.学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学校建设安排表 3.平阳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学校建设申报表 4.平阳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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