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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心财会监督工作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一、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章步胜 副组长:白 昼 苏伟伟 陈崇颉 蔡鸿业 黄海霞 成 员: 陈芳芳 许益萍 杨家伟 林雅菲 林素素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崇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小组工作职责 1.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强化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的风险防范; 2.根据财会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内部财会监督工作,重点对单位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管理、财务制度体系建设、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 3.对财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科室进行整改; 4.按规定及时编报财会监督报告。
平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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