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编制平阳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开发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 3.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平阳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准入管理办法和招商引资政策。 4.负责编制平阳经济开发区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并做好年度工作考核。负责滨海新兴产业园的统计工作,统筹管理平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统计工作。 5.负责牵头编制平阳经济开发区的控制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属地乡镇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 6.负责滨海新兴产业园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滨海新兴产业园范围内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8.负责滨海新兴产业园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平阳经济开发区其他区块由各属地乡镇承担各自区域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平阳智能装备制造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工作。 10.协助海西镇做好滨海新兴产业园范围内的公共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1.组织协调完成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关于开发区的其他工作任务。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4年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622.93万元。 (二)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1622.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437.26万元,下降88.46%,主要是上年度已完成项目不再安排。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9.79万元,占86.25%;政府性基金收入223.14万元,占13.75%。 (三)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1622.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437.26万元,下降88.46%,主要是上年度已完成项目不再安排。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59.62万元,占77.61%;日常公用支出140.17万元,占8.64%;项目支出223.14万元,占13.75%。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22.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99.79万元、政府性基金223.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37万元。 (五)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9.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2.19万元,下降32.11%,主要是2023年中追加了项目经费,且2024年度办公楼租金费用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1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57.28万元,占4.09%;城乡社区支出1090.44万元,占77.90%;住房保障支出117.37万元,占8.3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9.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4.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3.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86.75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日常运行管理费用。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7.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 公用经费140.17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3.1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1775.07万元,下降98.14%,主要是本年度减少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和海域使用权出让金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23.14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23.14万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办公楼租金费用。 (八)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7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及其他县有关单位人员来访及企业招商引资等餐饮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2万元,下降1.56%,主要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县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23.1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1: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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