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平阳县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局经联席会议统筹编制了《2024年平阳县城市道路挖掘计划》。确因民生保障、重大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交通组织调整、安全隐患治理等原因需临时增加道路挖掘计划的,应提前携项目实施必要性材料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此计划作为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执法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现将项目计划清单详情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注:道路开挖有涉及需县政府同意的以县政府是否同意为准,另涉及防汛防台等特殊原因需要停工的,施工单位要无条件配合,恢复生产后予以顺延。
附件:平阳县2024年度道路挖掘计划清单.xlsx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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