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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 2020年1月,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平政办〔2020〕3号),2021年11月,温州市教育局印发《温州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教法〔2021〕159号)。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框架 《管理办法》共二十九条,主要包含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包括:起草依据、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的定义。 第二部分是制定原则。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相关职能科室职责。 第三部分是文件起草。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内容、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是文件审查。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内容。 第五部分是决定和公布。主要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决定的程序。 第六部分是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程序以及其他事项。 三、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印发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5月15日。该文件在上级相关部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出来之前,长期有效。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平阳县教育局;联系人:曾宁慧;联系电话:0577-63886312;电子邮箱:pyxjyj@163.com;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平阳县教育局529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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